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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誉远: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报告书2017-03-30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持续督导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楼)


                 二零一七年三月

                         1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3
一、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4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4
      (二)过度期间损益的处理方式......................................................................... 4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5
      (四)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6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9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9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12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12




                                                            2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公司”或“上市公司”)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016 年 11 月 17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誉远中药股份
有限公司向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683 号)》,核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宜。东方花旗担任广誉远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对广誉远进行持续督导。

    东方花旗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
查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
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广誉远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
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
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广誉远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
持续督导意见所必需的资料。广誉远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3
一、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6 年 11 月 29 日,经太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山西广誉远就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广誉远直接持有山西广誉远
95%股权。

(二)过度期间损益的处理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山西广誉远 40%股权过户至广誉远名下的工商变更登
记完成日,即股权变更后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为 2016 年 11 月 29 日。本次交
易的过渡期为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2016 年 11 月 29 日)之间的期间。

    根据广誉远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审计基
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交易对方所持山西广誉远 40%股权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
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如山西广誉远在此期间产生亏损,
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承担。

    标的股权交割后,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
对山西广誉远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若
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
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上述审计
报告如确认过渡期间标的资产出现亏损,交易对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应承担
的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17]第 2041
号"),标的公司山西广誉远在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标的资产交割日(2016 年 11 月 29 日)之间实现盈利,不存在出现亏损的情形。
交易对方无需就标的公司过度期间损益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4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26.5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

    根据特定投资者的实际认购情况,并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股份发行价格为 35.19 元/股,上市公司向北京东富新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发行 8,134,129 股,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5,761,398 股,向中融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500,712 股,向山西国君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472,294 股,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472,294 股,向周昆仑发
行 2,472,293 股,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683,612 股股份。

(四)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16 年 12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30754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止,东方花旗
已收到全体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862,039,999.08 元。全体认购人均以
货币资金认购。

    2016 年 12 月 14 日,东方花旗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
定募集资金专户,利安达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广誉远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6]
第 2132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止,公司已定向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50,806,134 股,已收到东盛集团、鼎盛金禾、磐鑫投资以持有的
山西广誉远 40%股权认缴的出资额人民币 1,292,000,000.00 元(大写:壹拾贰亿
玖 仟 贰 佰 万 元 整 )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50,806,134.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1,241,193,866.00 元。同时公司已向符合条件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496,732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人民币 35.1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2,039,999.0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5,259,719.69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780,279.39 元,其中计入

                                        5
股本人民币 24,496,73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812,283,547.39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3,111,304.00 元,累计实收
资本(股本)人民币 353,111,304.00 元。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东盛集团发行
27,943,374 股,向鼎盛金禾发行 12,701,533 股,向磐鑫投资发行 10,161,227 股;
向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北京东富新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8,134,129 股,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5,761,398 股,向中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发行 2,500,712 股,向山西国君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472,294 股,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472,294 股,向周昆仑发行
2,472,293 股,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683,612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
已办理完毕。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广誉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
办理完毕,广誉远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销费
用后的净额已划转至上市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广誉远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发行完毕。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广誉远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广誉远就该等股份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
             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广誉远股份。
东盛集团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广誉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广誉远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广誉远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在限售期限届
             满后,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广誉远股份的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

                                       6
               规定执行。
                   4、东盛集团原持有的广誉远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广誉远就该等股份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原持有
               的广誉远股份。
                   本单位原持有的广誉远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广誉远就该等股份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自一致行动人东盛集团通
陕西东盛       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
               之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原持有的广誉远股份。
                   1、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广誉远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广誉远就该等股份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广誉远
鼎盛金禾、磐
               股份。
鑫投资
                   2、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广誉远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在限售期限届
               满后,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广誉远股份的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二、股份不质押的承诺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购买协议补充协议》、《业绩承诺
               及补偿协议》和《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假设山西广誉远业绩承诺期均不实
               现盈利,按此测算各业绩补偿年度东盛集团所需补偿股份上限分别为
东盛集团       8,455,203 股、14,921,597 股和 27,429,336 股,据此东盛集团出具承诺函,承
               诺为保证业绩补偿承诺顺利实施,在业绩补偿年度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其所持全部广誉远股份中不低于 8,455,203 股、14,921,597 股和 27,429,336
               股均处于权利完整状态。
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东盛集团、鼎       为了保护广誉远的合法利益,保证广誉远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盛金禾、磐鑫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承诺人保证在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广誉远在
投资           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承诺人保持独立。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广誉远的关联交易,不
               会利用自身作为广誉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广誉远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广誉远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广誉远优先达成交易的权利。若存在确有
东盛集团、郭
               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与广誉远按
家学、鼎盛金
               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
禾、磐鑫投资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
               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广誉远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广誉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7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承诺人以及受本承诺人控制的除广誉远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
               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广誉远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承诺人以及受本承诺人控制的除广誉远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
               与广誉远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来凡本承诺人以及受本承诺人
               控制的除广誉远以外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可能会与广誉远生
东盛集团、郭
               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将在广誉远各项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保
家学
               证广誉远获得有关商业机会。
                   3、本承诺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
               害广誉远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广誉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
               成的一切损失。
                   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广誉远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的
               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广誉远经营的业务产生竞
鼎盛金禾、磐
               争,则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
鑫投资
               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广誉远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再从
               事与广誉远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六、业绩承诺
                   山西广誉远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东盛集团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3,342.95 万元、23,547.41 万元、
               43,285.57 万元。
七、减值测试承诺
                   在承诺期届满时,广誉远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山西广誉远进行减值测试,并在承诺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出具《减
               值测试报告》。若山西广誉远的减值额>承诺期内东盛集团已补偿的金额(业
               绩承诺期内东盛集团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支付的补偿补偿金
               额),则东盛集团同意另行向广誉远作出资产减值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
东盛集团
               现金补偿。
                   计算公式: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广誉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
               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八、其他
                   如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因山西广誉远在本次交易完成前
               存在重大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事项,对其追缴、补缴、收取滞纳金或处
               罚;或被有权机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或提起诉讼、仲裁等情形,本单位承
东盛集团
               担广誉远或山西广誉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
               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广誉远或山西广誉远追偿,保证广誉远或山西广誉远不
               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上述承诺均得到了正常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8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承诺人无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况。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
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7]第 2052 号),利
安达会计师认为:业绩承诺标的公司山西广誉远经审计的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813.79 万元,比业绩承诺的
13,342.95 万元多 1,470.84 万元。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6 年度,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
到东盛集团出具的业绩承诺。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完成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2016 年是上市公司迈入发展快车道的第一年,公司克服了国内经济增速放
缓、行业监管政策密集出台的诸多不利影响,继续以“全产业链打造广誉远高品
质中药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传统中药+精品中药+养生酒”三驾马车,不
断创新营销,强化市场拓展和渗透,完善、深化营销渠道,加速产能提升和产品
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营销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学术为根本,以文化为引领,围
绕“归拢一级商,发展二级商”的商业渠道架构思路,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提
高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

    (1)传统中药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销售团队建设,商务、OTC、
医院互相配合、全方位启动,实现了销售的新突破。商务方面,公司加大与全国
及区域龙头商业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形成了以九州通、国药控股、重庆
医药等大型医药公司为核心的一级经销商网络,同时通过“雷霆行动”,会卷全
国,先后召开 19 场一级经销商会议,75 场二级经销商会议,逐步在部分区域建
立二级商分销网络,进一步扩大商业覆盖面,保证公司产品在短时间内通过商业

                                   9
通路迅速到达各个终端,最终实现市场的全面无缝覆盖;医院方面,公司继续高
举学术大旗,与国内多家医院联合开展定坤丹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和机理研究,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8 篇,同时参与 58 场妇科内分泌巡讲、190 场全国性及省
市级中医妇科、妇产科、中西医结合妇科、生殖类学术会议,将公司产品最新研
究结果在学术会上发布,以进一步巩固核心产品的学术地位,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和产品认知度,带动终端销量稳步提升。OTC 方面,公司加大与全国连锁药店、
区域连锁药店的合作,与百强连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产品陈列、动销等方面
通力配合,快速铺货。同时,公司加强中医馆、坐堂医等的开发,通过组织店员
培训,广誉远文化旅游、消费者体验等营销活动,不断提升店员和消费者的认知、
认可度,逐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016 年度,销售占比达 60%以上的传统中药业务板块仍是公司销售和利润
的主要来源,是公司战略布局重中之重,支撑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
商务、OTC、医院相辅相成,并驾齐驱,使公司开发管理的药店终端和二甲以上
医院数量累计分别达到 59,336 家与 1,834 家,快速拉动传统中药销售收入的大幅
提升,最终实现了 5.8 亿元的销售新突破。

    (2)精品中药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整合内部资源和共享优势,逐步开展
国医馆建设,不断探索精品中药销售模式,以高净值线下活动为主线,围绕高端
客户和精准目标人群,持续开展养生、健康等为主题的讲座,吸引并聚焦大量优
质客户,全力打造成功可复制的样板模块。同时,公司强化自媒体、新媒体等平
台推广,加强与传统网络媒体合作,结合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形象,
加强市场拓展和渗透。

    (3)养生酒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山西、江苏等现有区域市场为重
点,聚焦餐饮店连锁、商超和名烟名酒店等核心终端,线上加大电商平台促销力
度和营销创新,线下围绕节日、养生节气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推广活动,持续
提升产品的认知度,确保销量稳步增长。同时,公司详细梳理产品结构和产品定
位,全力筹划新包装、新瓶型以及广告、品牌宣传等设计,从产品策略、营销策
略等方面量身定制发展规划,为公司养生酒产能释放、销量快速提升提供保障。

    2、品牌建设方面:2016 年,公司通过对广誉远品牌的挖掘和再塑,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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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建设的全新起航。在传统媒体方面,公司以央视广告投放为契入点,有效植
入《嘿,孩子》、《咱们相爱吧》等精选影视剧,同时联合《对话》、《新华网》
等影响力栏目,加强产品和品牌的传播力度;在自媒体方面,公司充分利用微信、
微博公众号及杏林壹号等自媒体宣传作用,尝试与花椒、斗鱼等网络直播合作,
拓宽宣传渠道。同时,将线上线下品牌推广相结合,持续依托证券基金公司、商
会、行业协会等平台资源,传播广誉远品牌历史、文化等,提升广誉远品牌价值
和知名度。

    3、生产管理方面:公司恪守“修合虽无人见,存心自有天知”的制药古训,
严格甄选道地药材,遵循独特古法炮制工艺,强化原料采购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
按照 GMP 认证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生产过程控制,对生产和现场进行精细化管
理。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克服重重困难,不断突破生产瓶颈,挖
掘生产潜能,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实现了产值的翻倍。同时,公司快速推进广誉
远中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了中药丸剂大楼、综合制剂大楼、前处
理提取车间、龟龄集酒车间、保健酒车间等一期工程建设,正在加紧安装、调试
设备,以确保 2017 年下半年投产运营。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通过变革和创新,加大组织能
力建设,积极构建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健全人才
储备、培训、培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任用机制和目标责任为导向的全员绩效
考核机制,将公司的价值分配体系向创业者、贡献者倾斜。同时,公司通过企业
文化的重塑,将学习与创新的理念根植于心,打造能征善战、执行卓越的团队,
不断提升公司凝聚力和战斗力。

    5、内控体系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进和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
范优化各项管理流程,加强风险管控,切实促进管理提升。同时,公司进一步严
格财务预算、核算与资金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设备招投标
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运营质量。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14,286.8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为 170,824.8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3,699.32 万元,净利
润 12,281.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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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公司继续围绕“全产业链打造广誉远高品质中药战略”的指导思
想,不断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强化销售团队建设,严格费用管理,统筹挖掘生产
潜能,进一步强化市场拓展和渗透,驱动“传统中药+精品中药+养生酒”三驾
马车齐头并进,实现销售收入增长 118.70%,净利润增长 5,948.84%。与年初确
定的经营计划相比,公司 2016 年度销售收入与净利润的完成率分别为 95.61%、
215.46%。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增强了持续盈利能
力,符合重组预期和目标,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上市公司持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的相关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加强
诚信建设和信息披露,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16 年,上市公司重新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基本相符,上市公司治理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完成后,广誉远将进一步完善其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截至本持续督导意
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治
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按照公布的重组

                                   12
方案履行,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无重大差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各方将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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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朱 剑                   黄 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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