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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誉远:关于回购股份的通知债权人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 2018-055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通知债权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详见 2018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 2018-054 号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 15,000 万元,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减少注册资
本(注销股份),或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
担保的,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申报债权:
    1、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传真申报。
    2、申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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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 52 号立人科技园 A 座六层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申报时间:2018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5、联系人:葛雪茹、康云
    6、电话:029-88330835
    7、传真:029-88330835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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