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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商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05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
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公司将聘任方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魏泽清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21世纪购物中心总经理,冯帆为公
司副总经理,张燕萍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总经理,肖
萍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银座购物中心总经理,刘传致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总会计师,李邹强为公司副总经理,高建明、张竖珍、曾宪钢为公司
总经理助理。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受聘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
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