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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商集团:关于媒体报道澄清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0-050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
重组涉及标的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净利润、
总资产数据出现两个版本的报道。报道中指出公司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中迪康药业 2019 年净利润和总资产,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光发展”)2019 年报中子公司迪康药业净利润和总资产数据有一
定差异,且标的资产 2020 年业绩承诺已完成比例较低。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
误导,影响正常市场秩序,公司对该报道进行澄清说明如下:
    一、净利润差异原因
    蓝光发展 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披露的迪康
药业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蓝光发展年报                            9,087.38                   13,598.7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9,987.38                   12,342.86
          差异                                 900.00                    -1,255.92



    蓝光发展 2018 年和 2019 年年报披露基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数据,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了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迪康药业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上
述差异为合理的会计调整,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1、迪康药业子公司迪康中科原对蓝光英诺出资 900 万并持有其 19.5%的股
权。考虑到 2018 年蓝光英诺账面净资产为负,迪康中科权益法确认长期股权投
资损失 900 万元。2019 年,迪康中科将持有的蓝光英诺 19.5%股权以 900 万元转
让给蓝光发展(基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和实缴注册资本),因此在 2019
年确认投资收益 900 万元。
    本次中审众环对迪康药业审计过程中,基于相关资料和专业判断,以及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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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在 2019 年 3 月对蓝光英诺股东权益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认为无需在
2018 年确认投资损失 900 万元,因此将 2018 年权益法核算的 900 万元投资损失
以及 2019 年股权处置的 900 万元投资收益进行了调整冲回,即 2018 年调增净利
润 900 万元,2019 年调减净利润 900 万元。
    2、对迪康药业于 2020 年初已终止的一项技术转让研发项目,中审众环审计
师认为该项目预付款项应停止摊销,并于 2019 年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金额约
300 万元。
    3、相关调整涉及的所得税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审计报告中,对迪康药业 2018 年净利润
调增 900 万元,对 2019 年净利润调减 1,255.92 万元,整体影响为-355.92 万元。
       二、总资产差异原因
    蓝光发展 2019 年年报披露的迪康药业 2019 年总资产为 13.21 亿元,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迪康药业 2019 年总资产为 10.73 亿元,差额为 2.48 亿元。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了中审众环对迪康药业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上述差异为合理的会计调
整。
    报告期内迪康药业为蓝光发展的控股子公司,与蓝光发展及其子公司之间存
在正常资金往来。蓝光发展披露的迪康药业总资产为往来款项抵消前的总资产额,
即分别列示了对蓝光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25,444 万元,以及对蓝光发
展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 24,353 万元。最终披露的迪康药业总资产为 13.21
亿元,净资产为 4.84 亿元。
    中审众环本次审计过程中,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同一单位款项性质相同的往
来款项在合并层面进行抵消处理,即迪康药业对蓝光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
款以净额 1,091 万元列示,从而调减了迪康药业对蓝光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
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各 24,353 万元。另根据第一节所述,利润表部分调整事项对
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小幅影响。综上,迪康药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
产为 10.73 亿元,净资产为 4.81 亿元。
    综上所述,上述会计调整导致公司本次重组披露的 2019 年迪康药业总资产
额与蓝光发展 2019 年年报披露的迪康药业总资产额相差 24,755 万元,净资产额
相差约 300 万元,为累计利润调整所致。
       三、标的资产 2020 年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根据标的公司历史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和净利润通常占
全年比例约为 60%。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渐缓和,其生产
经营和销售情况在今年下半年已逐步恢复,至 2020 年 9 月产品销售情况已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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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正常水平,四季度预期将持续好转。
    2019 年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925.7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342.86 万
元,其中下半年实现净利润占比约为 57%。在标的公司 2020 年下半年经营恢复
至往年同期正常水平的情况下,按照历史年度盈利情况和下半年占比计算,预计
2020 年 7,000 万元的利润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综上所述,随着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已恢复正常水平,其实现的净
利润亦将恢复至历史年度正常水平,标的公司 2020 年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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