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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商集团:汉商集团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3-31  

                                            关于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1)0100471 号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集团公司”)2020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汉商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汉商集团公司 2020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汉商集团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晓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晗



              中国武汉                                   2020年3月30日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

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公司简介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 1990 年经武汉市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0]7 号文批准,由武汉市汉阳百货商场和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共同发

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0 年 4 月 20 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总股本为 2761 万元。1992 年公司增资扩股,募集法人股 1441 万股,总股本变更

为 4202 万元。1993 年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土地使用权折股 819 万股,总股本变

更为 5021 万元。

    1996 年 10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97 号文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证上字[1996]097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6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总

股本为 5021 万股,注册资本 5021 万元。

    1997 年 4 月 3 日经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7)35 号文批准,公司以 1996

年末总股本 5021 万元为基数,以期末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6 股的比例派红股,

派股后总股本为 8033.60 万股,注册资本 8033.60 万元。

    1998 年 4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34 号文及武汉市证券管理

办公室武证办(1998)28 号文批准,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8033.6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实际配售股份 614.4 万股(均为流通股),配股后公

司总股本为 8648 万股,注册资本 8648 万元。

    2000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48 号文批准,公司以

2000 年末总股本 8648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配售,实际配

售股份 798.72 万股(均为流通股),实施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9446.72 万股,注册资本 9446.72

万元。

    2002 年公司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9446.72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送 0.5 股的比例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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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后总股本为 9919.056 万股。

    2003 年 4 月 25 日经本公司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汉商董字[2003]3 号文)以总股本

9919.056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 股。此次转增后,总股本为

10910.9616 万股。

    2006 年 4 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

股东每 10 股获得对价股份 3.6 股,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

公室等五十一家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该方案于 2006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股权分

置改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国家股 2926.6154 万股、法人股 2547.6189 万股、社会公众股

5436.7273 万股。

    2006 年 8 月 15 日,根据 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06 年半年度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0910.9616 万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比例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股份总额为 17457.5386 万股,其中:国家股 4682.5846

万股、法人股 4076.1903 万股、社会公众股 8698.7637 万股。

    2018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同意公司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457.5386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送 3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本次送股合计

5,237.261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694.8002 万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6,948,00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26,948,002.00 元。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1779184151。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大道 134 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大道 134 号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所处的行业为商贸零售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和

销售,同时涉足展览及展销、物业管理、酒店住宿等产业。零售业包含了百货商场、购物中

心和专业店等业态,经营模式主要为联营、租赁及品牌代理的相互结合,现拥有零售行业 4

家门店。

    本公司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建筑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家俱、照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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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照相感光材料、婚纱、礼服零售批发;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展览道具销售;金银首饰、

玉器零售;家电维修服务;儿童游乐及电秤服务;摄影;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

作、发布;服装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游泳健身、保龄球、攀登、射击;展览、展示;数码冲印;物业管理;公司自有产权

闲置房屋的出租与销售;停车场业务;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

售;普通货运(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其他食品、副食品、图书报刊零售批

发;副食品加工;住宿、饮食服务;数码影像制作;婚纱、礼服、饰品租赁及婚庆礼仪服务

(仅供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酒类零售;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和

医用耗材;研发、生产销售卫生用品类;药品的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医院管理服务;机

构养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以及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大健康”)2020 年 7 月 28

日与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公司”)原股东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蓝迪共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

《关于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关于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

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迪康药业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上通过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政府补贴获得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 7,000 万元、9,000 万元及 11,000 万元。另外,迪康药业公司于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不低于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3%,如果低于

3%,则相应扣减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各方同意,若迪康药业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向

本公司以及汉商大健康予以现金补偿。



    三、业绩实现情况

    1、2020 年度迪康药业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金额                                                                   7,000.00

实现金额                                                                       7,4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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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差额                                                                            455.65

实现率(%)                                                                     106.51

    对上表中“实现金额”计算口径的说明:

                 项目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76.66

减:本年非经常性损益                                                          2,760.72

加: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政府补贴                                              2,739.71

业绩承诺实现金额                                                              7,455.65

    2、2020 年度迪康药业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本年度研发费用                                                                4,435.41

本年度营业收入                                                               94,374.1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4.70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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