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案》及《关于修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条款,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财
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 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1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
国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
区 05 幢北侧 1-2 层 301 号熊猫大厦
邮政编码:210002 邮政编码:210002
电 话:(8625)4800855 电 话:(8625)84801144
图文传真:(8625)4820729 图文传真:(8625)84820729
2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报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购
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其发 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行在外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股份;
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他公司合并;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划或者股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及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其他情况。 券;
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时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应当按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的 股东权益所必需;及
规定办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
其他情况。
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时
应当按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的
规定办理。
3 第三十六条 公司经国家有关主管 第三十六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
机构批准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 例发出购回要约;
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 交易方式购回;
交易方式购回;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 方式购回;
方式购回; (四)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四)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通过
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
为质押权的标的。
4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决议。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规定收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五条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会会议决议,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规定收购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转让给职工。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5 第一百零二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第一百零二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者股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 者股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
的每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 的每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赞成、反对或者弃权。放弃投 一:赞成、反对或者弃权。证券登
票或者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的表决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
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 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
处理。 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
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之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
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四十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 第四十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
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 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
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 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
成、反对或者弃权。放弃投票或者 成、反对或者弃权。证券登记结算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 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
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
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之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南京熊猫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