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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熊猫:南京熊猫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3-27  

                        公司代码:600775                                                         公司简称: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南京熊
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18 项配套指引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自评内容,

重点对组织构架、人力资源、资产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社会

责任 9 项主要业务和事项进行评价。业务外包、研究与开发 2 项业务各产业公司可结合自身特点及实际

情况纳入评价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内控评价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管控、业务风险控制、资金资产安全管控、

合同管理、信息安全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报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或错报≥资产总额的 1.5%   或资产总额的 1%≤错报<   或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报                                            资产总额的 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可能导致严重错报
重要缺陷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可能导致较大错报
一般缺陷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错报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净损失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
                    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    总额的 0.5%≤评价期内因   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
                    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    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    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
                  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   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   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
                  资产总额的 1%            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   资产总额的 0.5%
                                           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潜在负面影响      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   受到国家政府或监管机构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大负面影响               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重大失
                  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缺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或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负面
                  影响;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社会责
                  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国际、国家主流媒体关注;管理或技术
                  关键人才大量流失;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未建立风险评估机
                  制或未对重大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内部控制评
                  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较大失泄密
                  案件、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缺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或违
                  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出现较大失误,产生较大财产损失或一定负面
                  影响;发展战略未适时调整,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偏离较大;
                  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当地主流媒体关注;管理或技术
                  关键人才部分流失;缺乏明确的企业文化,导致公司严重缺乏凝聚力和竞争力;主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未对重要风险采取控
                  制措施,产生较大财产损失或一定负面影响;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
                  得到整改;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明显不足。
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0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16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度内控缺陷均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已整改落实。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在治理层面,公司坚持做好“三会”工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按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履职尽责。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内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定期听取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在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经营层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授权对 2020 年度

日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全面推进精益化管理,以高效规范为目标稳步实施

信息化建设,以“两金”治理为重点加强风险管控,以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为导向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

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1 年度内控改进方向:以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抓好业务和投资风险防控,强化降本增效控

制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精益化管理;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提高运行效率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业

务工作流程图,使工作流程更为清晰合理、简洁高效,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健全和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

系建设,深化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创新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制度执行力,以促进公司长远、持

续、稳定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贵祥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