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 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隽萍 杨义先 张立民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