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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9-1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的

         任职资格合法。

     2、 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胜

         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