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6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14-004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公司监事 Daniel Stuart Hamilton (邓汉明)先
生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 Lee-Peng Chow(曹丽苹)女士参会并代为表决,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Lee-Peng Chow
(曹丽苹)女士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 年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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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4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14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
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
制,并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提高了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
果。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
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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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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