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水井: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2-31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ST 水井 编号:临 2015-040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发出,送达了全体
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通知、
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公司 9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日常关联交易期限的议案》
201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依托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在市场营销、消费者通路等方面丰富经验及资源优势,提升公司在广东省、福建
省日常销售运营效能,公司决定与其签订销售支持服务协议,帝亚吉欧洋酒贸易
(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广东省、福建省的产品销售提供销售支持服务,预
计 销 售 支 持 服 务 费 用 为 330 万 元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2014 年 7 月 19 日登载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公告》)。另外,经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增加为原销售支持
服务协议的一方,代本公司执行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除此之外,销售支持
服务协议其他内容未做修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5 年 4 月 30 日登载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
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该销售服务协议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期满,各方也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
权利义务(截止 2015 年第三季度,公司共计向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
公司支付了 267 万元销售支持服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原协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其他条款保持不变。预计本次支付给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
有限公司销售支持服务费用为 16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 Joseph Tcheng(陈寿祺)先生、范祥福先生、Peter Hui(许法康)
先生、 Vinod Rao 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朱镇豪先生回避
表决,其余董事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延长与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支持服务日
常关联交易期限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延长该日常关
联交易期限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
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
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公司延长与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之间的销售支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
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
要,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
的。
独立董事:冯
渊、郑欣淳、戴志文
二 O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