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8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17-002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6 人,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 Joe Tcheng(陈寿祺)先
生参会并代为表决;ChunHo Chu(朱镇豪)先生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 John Fan(范祥福)
先生参会并代为表决; Vinod Rao 先生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 Danny Ho(何荣辉)先生参会
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 Joe Tcheng(陈寿祺)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母公司报表
1
本报告期实
224,791,899.91 2,554,270.03
现净利润
减:提取法
255,427.00 255,427.00
定盈余公积
减:发放 15
36,640,927.35 36,640,927.35
年现金股利
加:年初未
37,978,299.63 424,048,072.58
分配利润
本期可供分
225,873,845.19 389,705,988.26
配利润
公司 2016 年度分配预案:以年末股本总数 488,545,6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4.60
元(含税),计 224,731,021.0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 164,974,967.1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1。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 年 4 月 28 日登载的本公司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意见,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报告期内支付给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 155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 年 4 月 28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 年 4 月 28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3。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 Joseph Tcheng(陈寿祺)先生、John Fan (范祥福)先生、Danny Ho 先生、Chu ChunHo
(朱镇豪)先生、 Vinod Rao 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薪
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 年 4
月 28 日登载的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7 年 4 月 28 日登载的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欣淳、冯渊、戴志文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4
附件 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
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欣淳、冯渊、戴志文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3: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预计的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对全体
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
公司所预计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
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独立董事:郑欣淳、冯渊、戴志文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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