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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井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19-020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018 年发

    布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及通知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按照该《通知》的要

求,公司需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

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四川水井坊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

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容及原因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1日
将应收票据和应收     减少应收票据               5,868,270.00                    -
账款合并计入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减少应收账款              81,811,489.90       17,291,494.79
                     增加应收票据及应          87,679,759.90       17,291,494.79
                     收账款
将应收利息和其他     减少应收利息                 296,186.30        1,504,438.35
应收款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
                     增加其他应收款               296,186.30        1,504,438.35
将应付票据和应付     减少应付票据            142,754,289.45        85,380,100.00
账款合并计入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减少应付账款            275,752,459.19       192,522,623.85
                     增加应付票据及应        418,506,748.64       277,902,723.85
                     付账款
将应付股利和其他     减少应付股利                 903,072.40            900,694.20
应付款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
                     增加其他应付款               903,072.40            900,694.20
                                               2017年度
将管理费用中的研     增加研发费用               1,759,824.54
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减少管理费用               1,759,824.54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

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

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

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

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

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

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

第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