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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井坊:水井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9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21-013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1. 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年末

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
                项目                                         母公司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731,325,826.89       706,502,431.2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减:分配 19 年现金股利           708,285,702.10       708,285,702.1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26,569,919.20      862,084,618.24
      本期可供分配利润
                                     849,610,043.99      860,301,347.34

    经公司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488,435,598 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72,8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586,035,357.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0.13%。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2,800 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

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

求、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大股

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

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二)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