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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井坊:水井坊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19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22-025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
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发出,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
事 3 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 3 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按照激励对象年度个
人绩效综合考核结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57,9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01%。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9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
    公司监事会对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 9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为 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57,9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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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 2 个战略性绩效考核指标只达成了 1
个,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的规定,其战略性绩效考核指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解锁比例为 50%,未能解锁的 3,65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又因公司在实施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时,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并未实际发放给本人,而是暂锁定于公司账户。待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现金红利将收归公司所有。因此,无需
进行价格调整,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5.56 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宜的审议程序、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
对象因部分战略性绩效指标考核不达标而需对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 2 个战略性绩效考核指标只达成了 1 个,其战略性绩效考核指标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当期解锁比例为 50%,未能解锁的 3,650 股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8,365,048 股变更为 488,361,398 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 488,365,048 元变更为人民币 488,361,398 元。就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拟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临 2022-028 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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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
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
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投保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非故意违法行为而被他人提出民事
赔偿请求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金,以及被保险人为应对持股行权而产生的行权响应费用、
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因赔偿请求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产生的危机管理费用、被保险个人因
遭受个人非证券类赔偿请求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具体分项限额以承保方案中约定为准。
       承保范围:全球,但投资者民事索赔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相关
法律
       承保期限:12 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预计 50 万元以内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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