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水井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2022-12-29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
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二 O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