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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发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部分
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江西国资创新发展
基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做强钢铁主业、发展相关多元”的战略
发展目标,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借助省属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创新
公司股权投资方式,寻找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监事会同意公司下属
子公司新余新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 4 亿元参与投资设立江西
国资创新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国资创新发展基金”),实现股东资
本的保值增值。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综合料
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
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
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并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