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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6 日接到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的《战略委员会关于建议公司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案》,建议公司制定并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
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
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战略委员会提议公司实施回购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回购数量将于上述回购价格确定后,在最终回购方案中确定。
    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拟于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三年内全部转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
    (七)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夏文勇、管财堂、王国栋、姜晓东,
经自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提议提交董事会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提出本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暂无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八)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
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九)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