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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6-17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六月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2.01   胡晓东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新钢股份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先生
    (四)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6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钢股份公司第三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20 年 6 月 16 日



    二、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人员出席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三)会议审议相关议题;
(四)现场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及回答;
(五)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出席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八)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企
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资本结构和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
    (一)发行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中期票据
    (三)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四)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
    (五)发行方式;由发行人聘请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六)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参考市场同期中期票
据发行情况等,由公司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
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银行负债及其他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项目。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及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
行额度、发行期数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聘请中
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3、办
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
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其他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议案 2: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鲍劲翔先生辞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管理和独立董事作用,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拟提名胡晓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
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简历见附件)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晓东:女,1963 年 06 月,研究生学历,律师。1987 年 9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北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 年 5 月至今,
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