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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6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 300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
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20/1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
记;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
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
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8:00-11:00 ,
下午 14:00-17:0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三)联系人:王青      电话:0790-6294351。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