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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 30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70,271,7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2.97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66,511,109 99.7255 2,799,900              0.2043    960,700     0.0702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31 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陈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