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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04 月 1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04 月 08
日发出。会议由副董事长管财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
到董事 10 人,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委托郜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
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新钢股份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的股份余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回购专户股
数为 60,770,5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新钢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
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
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
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暨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详
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新
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各金融机构申
请合计不超过 382.4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以公司与各金融机
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
请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
运营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最高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公司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保证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保证金投资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00 万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支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其业
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为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为新钢股份为新钢(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金额
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担保;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新
钢(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
银行融资担保;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新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江西新华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提供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1,500 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正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管财堂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
意聘任廖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经营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