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钢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04-2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1]00020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1]000202 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