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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钢(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钢国际物流”)、新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上海贸
易”)和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华”)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余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为(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为新钢国际物流提供
10,000 万美元银行融资担保;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钢国贸”)为新钢国际物流提供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新钢国贸为新钢上海贸易提供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新材料”)为张
家港新华提供 1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
计划,公司拟在 2021 年为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等机构授
信担保。截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存续期内对外担保事项仅一项,
即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无息贷款资金,提供了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担保,该对外担保
无担保逾期情形。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
司 2021 年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
进一步支持子公司发展,拟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为:
新钢股份为新钢国际物流提供 10,000 万美元银行融资担保;新钢国
贸为新钢国际物流提供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新钢国
贸为新钢上海贸易提供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新华新
材料为张家港新华提供 1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二、 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钢国际物流,2016 年 5 月注册成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
余钢铁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福特西一路 115 号 2 号楼 2 层 G1 室;法定代表人:李浩
鸣;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航空、海上、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货物批发、
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展览展示,转
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从事机电产品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等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新钢国际物流资产总额 31,231.19 万元,
负债总额 24,652.68 万元,净资产 6,578.51 万元,资产负债率
78.94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2,554.76 万元,净利润 627.86
万元。
    2、新钢国贸,2016 年 12 月注册成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
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法定代表人:庄央兵;注册资
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
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医疗用品及
器材、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
品、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运输代理业;仓储业(不含危
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323,789.88 万元,净资产合计
40,457.98 万元。2020 年实现利润总额为 6,409.11 万元,净利润
4,797.67 万元。
    3、新钢上海贸易,2009 年 10 月注册成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东大公路 2458 号;法定代表人:
庄央兵;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锰铁、生铁、矽铁、铁矿石、钢材、钢丝、钢绞线、
铝包钢线、电线、电缆、有线电视传输线、光纤复合电缆及其延伸产
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工设备的销售及相关产品产品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配件、机车配件、工矿配件、
冶金设备材料、五金机电、橡塑制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末,新钢上海贸易资产总额 171,598.80 万元,
负债总额 165,860.93 万元,净资产 5,737.87 万元,资产负债率
96.66%;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4,367.80 万元,净利润 737.87
万元。
    张家港新华,2009 年 10 月注册成立,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法定代表人:丛国庆;注册资金:
24932.262 万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低
松弛预应力钢绞线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钢材、金属材料、标准
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末,张家港新华资产总额 43,658.37 万元,负
债总额 10,413.35 万元,净资产 33,245.0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85%;
2020 年,利润总额为 2,620.64 万元,净利润 1,941.31 万元。
    5、新华新材料,2007 年 11 月注册成立,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丁来安;注册资金:
59,776.57 万人民币;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主要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
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合金
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金属材
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加
工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末,新华新材料资产总额 123,272.72 万元,
负债总额 41,277.66 万元,净资产 81,995.06 万元,资产负债率
33.48%;2020 年,利润总额为 7,246.73 万元,净利润 6,295.21 万
元。
     6、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股权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钢国际物流拟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区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期限五年,新钢
股份拟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新钢国际物流拟向兴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
币的银行融资,期限一年,新钢国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新钢上海贸易拟向兴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
币的银行融资,期限一年,新钢国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4、张家港新华申请在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总额度 2.3 亿元的银
行融资,期限一年,新华新材料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 11,5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钢国际物流、新钢上海贸易系公司全资公司
或全资孙公司,张家港新华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其生
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需向银行融资,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其开展国
际物流和贸易业务,有利于公司多元化发展。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本次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提请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审阅,发表了意见:
   “1、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
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此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自身利益的行为。
    2、上述被担保主体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债务偿
还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此次担保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上
述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000 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