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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5-1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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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
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
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
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
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
案,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
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总人数相
等的选举票数,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
散投票选举数人,并应在表决票中填入相应的股数。股东应以每个议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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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新钢股份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新钢股份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新钢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新钢股份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新钢股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八)关于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议案
    (十一)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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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30 时
      会议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 1 号)
      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程序:
      一、参会人员签到,工作人员清点到会股东人数。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人数,就会议有关
事项进行说明。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正式进入议案审议。本次股东大
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新钢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8      关于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执行
  11                                                             √
         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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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票数。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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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在公司股东及各位董事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强化内控管理,持续提升
公司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2021 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公司治理、生产运行、经营
绩效、管理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现将董
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2021 年,面对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原燃料供应紧张,物流运输
不畅,钢材市场波动等不利环境,公司坚持精品战略不动摇,持续推
动“三极新钢、数智新钢”的管理变革,以产线平稳运行为核心,以
全面对标找差为突破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得到健康发展。报告
期内,公司以“管理极简、规模极致、消耗极限”为指引,注重市场
研判,把握市场机会,加强经营筹划与执行,突出风险防控,生产经
营运行平稳;高位推进组织体制改革,创新购销招标模式,推进全面
对标找差,降本增效效益不断显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发展理念,落
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安全环保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紧扣质量提升、
产品结构调整、过程精细化管控,管理效率大幅提升,较好地完成了
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公司全年完成生铁 920.81 万吨、粗钢 1013.79 万吨、钢材 977.02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1049.13 亿元,经济效益位居钢铁行业前列。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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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优化董事会决策机制,不
 断提高决策能力。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董事会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独
 立董事 3 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董
 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以刘建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的第九届董事会,同时聘任了以管财堂先生为总经理的管理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刘建荣(董事长)、
 管财堂(副董事长)、廖鹏、毕伟、卢梅林、胡金华、郜学(独立董
 事)、胡晓东(独立董事)、孟祥云(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
 易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

 1       战略委员会       刘建荣(主任委员)、管财堂、毕 伟、卢梅林、郜    学

 2       提名委员会       胡晓东(主任委员)、郜 学、孟祥云、刘建荣、管财堂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孟祥云(主任委员)、郜 学、胡晓东、管财堂、卢梅林

 4       审计委员会       孟祥云(主任委员)、郜 学、胡晓东、刘建荣、胡金华

 5      关联交易委员会    郜 学(主任委员)、胡晓东、孟祥云、毕 伟、卢梅林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
 2020 年度报告》、《新钢股份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50 余
 项议案,保证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将上述议案按审批权
 限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予以
 回避。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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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发展规
划、重大投融资决策等提出专业建议。
    2.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
一次股东大会两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
多项议案,董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表决程序的规定,聘请
律师现场见证股东大会,为股东出席会议,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
利。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日常生产经营、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公司治理、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能够
就审议事项充分调研和研究,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得各
项决策在执行中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
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稳定发展。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
对公司战略规划、资本运营、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关联
交易、提名选聘高管、选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及批准,为公
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帮助。
    战略委员会多次就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新建项目开展
研究研讨,并将公司发展战略与目前现状进行了有机结合,对公司未
来的发展目标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审计委员会参与了公司内部审计和
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定期报告的审计等相关工作,对公司 2020 年度
报告的编制和审计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
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名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与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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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系进行统筹规划,规范薪资管理,保障公司薪酬体系稳定、合
理。对公司高管人员上年度经营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在推进公司薪酬
制度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积极
挖掘和评估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高级管理人才,对提名选聘为第九届
董事会的董事成员和经理层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选聘意
见。关联交易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商业实质和
金额审查,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方
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董事会在完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筹备、专业委员
会工作协调和股东协调的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及江西证监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体
系、信息披露、投资者咨询服务、外部审计和资信评级协调和中介机
构尽职调查等工作。
    1.规范公司治理。报告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 10 项制度,确保各项业务规则适用有效,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公司新设董事会关联交易
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管理公司关
联交易。
    2.完善内控体系。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的监管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进行
内控有效性测试及自我评价。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梳理完善了业务权
责清单,优化业务流程,加强过程监督,建立新的对外经济业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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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持续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认为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有效,不
存在重大缺陷,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增强运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
略。
    3.规范信息披露。2021 年,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4 项定期报告,涉及利润分配、关联交
易、持股变动等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 95 则,使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
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董事
会严格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公平、公正、公
开地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客观的反映公司情况。
    4.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
董秘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
构、股东、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报告期,通过召开业
绩说明会、互动e平台回复、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证监局举办的投
资者接待活动和主流券商策略会等形式,加深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
流,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让资本市场发现公司投资价值。
    5.董监高人员履职培训。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西证监局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培训,
公司董事、监事进一步地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
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
意识,提升董事、监事的管理、监督水平,进一步提升董监事尽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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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意识和能力
    6.坚持稳定的分红政策。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秉承为投资者持
续创造价值,与投资者分享发展成果的宗旨,2021 年,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每 10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38
亿元(含税)。
    三、2022 年生产经营目标
    2022 年,公司将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持续加大科研投入,
夯实精品战略发展基础;全面推进“双基”管理提升和数字化转型,
抢抓行业战略变革机遇,主动融入产业发展大势。董事会将继续履行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做好公司经营管理、科学决
策工作,同时将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持续认真做
好信息披露义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整
体更好更快发展。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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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监事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尽责、公司财务检查、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督职能。现就公
司监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概况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业务规则,完
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人员结构持续优
化,治理效率不断提升,监督职能得到加强。
    新成立的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名,分别为李文华(监事会主席)、赖华新、李文彦;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分别为吴明、李青华。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监事会全体亲自出席全
部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议题
发表意见或形成决议。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参与了公司
生产经营、融投资项目和财务管理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促进
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本年度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历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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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依法履行职责,履行了诚信勤勉义
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能够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经营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
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
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做到
了依法依规执行。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
未发现公司有违反会计准则、职业操守的行为。
    (三)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 年年度
报告》、《2021 年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
    1.上述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上述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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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
制工作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
核,并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
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
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2021 年,
公司未有违反证券监督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内控制度以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发生。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不存在异议。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关
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日常性的业务,交易
签署了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
表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符
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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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幕知情人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该
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名单及其个人信息,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
情况。
    (七)监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新钢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
定,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及时依法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将持续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
    三、监事会 2022 年的主要工作
    展望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强化日常
监督,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
的情况,持续促进公司内部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监事会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
督促公司及时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助力公司整体持续经营、稳步发展。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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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新钢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新钢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及《新钢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已于2022年4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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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就相关情况进行报告。
     一、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2021 年,公司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 920.81 万吨、1013.79
万吨、977.02 万吨,同比分别增长 0.97%、8.08%、7.48%。2021 年
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增+、减-
      项   目       2021 年末   2021 年初                     增+、减-    幅度(%)
                                                 金额

资产总额             587.13      522.21          64.92              12.43

其中:流动资产        344.63      282.22          62.41              22.11

     非流动资产      242.50      239.99          2.51               1.05

负债总额             310.61      280.75          29.86              10.64

其中:流动负债        307.93      271.57          36.36              13.39

    非流动负债        2.68        9.18           -6.5              -70.81

股东权益             276.52      241.46          35.06              14.52

其中:归属于公司股
                     268.99      234.98          34.01              14.47
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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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1 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指标
                                                              单位:亿元

                                                   增+、减-         增+、减-
           项   目          2021 年    2020 年
                                                     金额          幅度(%)

营业收入                    1049.13    724.12       325.01           44.88

营业利润                     52.35     34.37        17.98            52.31

利润总额                     52.22     32.90        19.32            58.72

净利润                       44.70     27.46        17.24            62.7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45       27         16.45            60.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9       0.85         0.54            63.53

扣非后每股收益(元/股)      1.31       0.78         0.53            67.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2     11.93         5.49            46.02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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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新钢股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4,550,521,339.50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
份余额为基数,拟向新钢股份全体股东(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88,722,696 股,扣除
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 60,770,54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1,563,976,074.50 元(含税),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6.00%。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 60,770,547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04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钢股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在充分了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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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
需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
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项目建设及未来资金需
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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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6: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
财额度最高不超过50亿元,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非银金
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周期短、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2021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
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理
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
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计划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继续提升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理财。
    (一)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额度。闲置资金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
高余额。
    (三)投资范围。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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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险公司及信托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债券质押
式回购、收益凭证,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票、金融债、公
司债、短期融资券、信托产品等。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
年。
    (四)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
期内滚动使用。
    (五)理财业务实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后,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
委托投资金额、期限、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和宏观经
济波动等其它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理财可能受到诸多因素影响,
投资回报可能存在达不到预期的投资风险。
    (二)防范措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择机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确保理财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
    2.公司在理财机构甄选上,选择与资金实力强、资产规模大、信
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合作;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好、
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3.由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控
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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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要求,加强投资理财业务日
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确保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同时,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
品种,择机进行理财,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
积极影响。
    公司闲置资金理财本金及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
财务处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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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登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

告》(临 2022-013)。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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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
             关于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计提相关费用背景

    1996 年 5 月,新余市被列为全国医改试点城市,鉴于当时市政

府考虑到新钢企业规模大、职工人数多、推进医改相对困难,按照新

余市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余府发[1996]49 号)和《新余市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实施

细则》规定,决定新钢职工基本医保试行封闭运行,且延续至今。根

据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江西省进一步做好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纳

入地方管理工作方案》(赣人社发〔2014〕24 号)文件精神,明确企

业封闭运行管理的职工医疗保险需移交属地管理。

    2020 年 6 月,省政府针对新钢公司医保移交属地问题,明确提

出“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工作要求,经多轮协商,2020

年底江西省国资委、新余市人民政府、新钢公司三方就新钢职工医保

(含生育保险)移交属地管理共同签署《新钢职工医保移交属地管理

协议》,新钢公司医保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移交新余市管理。随着

公司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彻底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医保

历史缺口资金将一次性计提支付。

    二、计提依据和计提金额

    根据省国资委、新余市人民政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就

新钢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移交属地管理共同签署《新钢职工医保

                              2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移交属地管理协议》,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新钢公司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审计和测算的报告》为基础,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测算公司在 2021 年度一次性计提职工医保费用

55,363 万元。上述一次性计提费用全额计入公司 2021 年度损益,导

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 55,363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一次性计提该项费用,有利于公司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

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有利于创造稳定发展环境

    公司一次性计提该项费用,从制度上保障职工基本医疗费用支

出,让员工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为企业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此次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

55,363 万元。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9: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在 2021 年度的年报及内控

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本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其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钢股份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临 2022-012)。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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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
      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进一步推进公司聚焦钢铁主业,集中资源重点发展钢铁材料业
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业务结构
调整及资产整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公告》(临
2022-018)。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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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1: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年度
          薪酬情况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在公司董事会支持指导下,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积极作
为,较好地完成了生产经营计划,克服了疫情冲击、限产、铁矿石价
格上涨等影响,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供应链资源受阻等考验,践
行“三极新钢、数智新钢”经营理念,深化企业改革创新,坚定高质
量发展。现就 2021 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报酬及独立董
事津贴情况报告如下:
    一、薪酬政策
    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
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确定。
    二、业绩描述
    2021 年,公司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 920.81 万吨、1013.79
万吨、977.02 万吨,同比分别增长 0.97%、8.08%、7.48%;实现营业
收入 1049.13 亿元,同比增长 44.88%;实现净利润 44.70 亿元,同
比增长 62.7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3.45 亿元,同比增长
60.90%。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87.13 亿元,同比
增长 1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8.99 亿元,同比增
长 14.47%。资产负债率为 52.90%。
    三、薪酬情况
    2021 年度,从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管及领取津贴的
独立董事详情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正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