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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信创投: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20-30
债券代码:155271           债券简称:19 鲁创 01
债券代码:163115           债券简称:20 鲁创 0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方对共同设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下简称金投鲁信)达成共识,但由于各合作方尚需履行各自决策
        程序,目前尚未签署合伙协议,金投鲁信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因此金投
        鲁信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
        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
        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规
        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创投)、公司参股
公司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本)拟联合无锡市金融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资本)、无锡太湖金
投创新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设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金投鲁信),总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
    华信资本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中公司对华信资本持股比例为 17%,公司控股
子公司华信创投对华信资本持股比例为 30%。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为华信资本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与华信资本构成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与华信资本共同发起设立金投鲁信的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金额为关联交易额,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为
9,4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进行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 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
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30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山东大厦主楼 0436
    4、法定代表人:陈磊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443196T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股东信息: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7%、深圳市华信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处厚(深圳)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持股 24%、深圳市麦哲
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管理团队合计持股 24%。
    9、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
理等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10、经营状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信资本经审计总资产为 1,144.32
万元,总权益 1,111.15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总收入 617.56 万元,净利润 248.40
万元。
    11、关联关系:华信资本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中公司直接持股比例 17%,公
司控股子公司华信创投持股比例 30%。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为华信资本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公司与华信资本构成关联方。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合伙人及总规模
    金投鲁信拟采用有限合伙制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
独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进行运作管理。金投鲁信总认缴金额 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
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7000 万元,出资占比 35%;
无锡太湖金投创新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出资占比 25%;无锡江溪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出资占比 15%;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 1940 万元,出资占比 9.7%;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 2400 万元,出资占比 12%;自然人杜霖出资 460 万元,出资占比 2.3%;华信
资本与金投资本作为金投鲁信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分别为 140 万元和 60 万
元,出资比例分别为 0.7%和 0.3%。华信资本为金投鲁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无锡太湖金投创新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太湖金投创新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9 年 7 月,总
规模 1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八街 1-1809 号。经营范围
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无锡江溪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江溪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陶洁娴,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 333 号-1-304。经营范围为创
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管理顾问机构;对科技项目的孵化培育;科技
项目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转让、推广、应用及销售;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贸易咨询(不含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
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53326.6667
万元,法定代表人侯海峰,注册地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八街 1 号无锡商会大厦
18 楼。经营范围为对金融企业的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
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
外投资;网上零售百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2 月,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
代表人方健,注册地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8 号。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不含证券、期货类);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无锡市金融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存续期

    期限为 5 年,前 3 年为投资期,后 2 年为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期限
可以延长,每次延长不得超过 1 年。
    3、投资策略及方向

    以投资医疗和物联网产业相关企业为主,兼顾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
战略新兴产业类的项目。
    4、管理人

    华信资本与金投资本作为金投鲁信的普通合伙人,华信资本为金投鲁信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
    5、其他

    投资期内,金投鲁信按其总实缴出资额的 2%/年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合
伙人尚未退出投资组合的剩余投资成本的 2%/年支付管理费;延长期内不收取管
理费。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及关联方按
照认缴比例平等进行出资。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投鲁信的设立有助于不断深化公司与金投资本在以无锡为中心的江浙沪
地区的协同与合作,抓住医疗健康和物联网行业的发展机遇,发掘优质项目,优
化投资结构。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起设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议案》,此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陈磊回避表决,由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
表决。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
事会提供的《关于发起设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
交易议案》的有关资料,认为:
    1、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
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发起设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
前认可,我们对关于发起设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
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公司发起设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风险提示

    合作方对共同设立金投鲁信达成共识,但由于各合作方尚需履行各自决策程
序,目前尚未签署合伙协议,金投鲁信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因此金投鲁信设立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