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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信创投:鲁信创投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2-05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1 -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
   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9999 号黄金时代广场 C 座 410 会
议室
   一、由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及到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二、由主持人作“关于推选投票清点人的提议”;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出资设立成都鲁信菁蓉贰期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议案表决: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2)填毕后依次投票。
   五、会议统计检票:律师、公司监事、两名股东代表进行点
票、检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现场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结束。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3 日


                           - 2 -
议案 1: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
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
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8 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 15
万元(税前)。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开始执行。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
旅费等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所需的费用
均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 3 -
     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
     等事项决策程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在处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公司在处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事项时,应建立严格的审查   对外担保等事项时,应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一年内与交易标的或同一交易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对外股权
       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   投资的审批权限为:单一项目股权投资
       托理财等事项(以上事项不包括公司及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
       其控股子公司的创业投资)累计或单项   5%(含 2%,不含 5%)的,或一个会计
       标准低于公司 近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年度内累计项目股权投资额占公司最
       30%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高于上述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0%-50%(含
       标准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章程   30%,不含 50%)的,由公司董事会批
 1     第四十一条规定外的担保事项由董事     准;单一项目股权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
       会审议批准。                         期经审计净资产 5%(含 5%)以上的,
                                            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项目股权投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于创业投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
       资的审批权限为:单一项目投资/退出
                                            (含 50%)以上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批
       比例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除
       产 2%(不含 2%,下同)以下的,或一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项目投资/退出比例
                                            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
                                            外,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以下的,由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单
       一项目投资/退出比例占子公司最近一       股权投资以外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5%的(含 2%, 售资产、委托理财等事项参照上述标准
       不含 5%),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项目 审议。
       投资/退出比例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外的担保
       计的净资产 10%—20%的,由公司董事会 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4 -
    批准;单一项目投资/退出比例占子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含 5%)
    以上的,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项目投
    资/退出比例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 20%以上的,由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以上创业投资不包括对基金型
    (投资类)公司的投资。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除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外,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列职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董事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一年内累计
2   处置资产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 2%以下的投资、收购、出售、
    托管、租赁资产等事项(以上事项不包
    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创业投资,该
    事项按照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执行)做
    出决策(构成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除外)。上述事项由总经理提
    出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 5 -
议案3:
关于出资设立成都鲁信菁蓉贰期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深化公司在川渝地区的布局,抓住高端装备制造、电
子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机遇,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新投”)拟联合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福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共同参与投资成都鲁信菁蓉贰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成都鲁信基金”),其中高新投
作为LP认缴出资金额3.2亿元,占成都鲁信基金出资比例
42.67%。
    成都鲁信基金的GP及基金管理人为成都鲁信菁蓉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鲁信管理公司”)。
成都鲁信管理公司为高新投的参股公司,高新投持股比例
35%。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兼任成都鲁信管理公司董事长,
成都鲁信管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高新投本次投资成都鲁信基金构成关联交易,高新投投

                        - 6 -
资金额3.2亿元为关联交易金额。
    一、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成都鲁信菁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8月30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号1栋15层11、12号
    4.法定代表人:陈磊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XE8911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
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高新投持股35%,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19.25%,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15%,自然人合计持股30.75%。
    10.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成都鲁信管理公
司经审计总资产为613.41万元,净资产541.77万元,2019年
度营业收入468.98万元,净利润146.81万元。截至2020年9
月30日,成都鲁信管理公司总资产856.28万元,净资产
854.63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9.55万元,净利
润409.95万元。(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关联关系:成都鲁信管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高

                         - 7 -
新投的参股公司,高新投持股比例35%。公司董事长陈磊先
生兼任成都鲁信管理公司董事长,成都鲁信管理公司为公司
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成都鲁信菁蓉贰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暂定名)
       2.拟注册地址:成都市
       3.基金期限: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
       4.基金规模及基金合伙人:
       成都鲁信基金总认缴规模为7.5亿元,具体认缴情况如
下:
                                           认缴金额    认缴
                基金合伙人
                                           (亿元)    比例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      42.67%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21.33%
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1.6      21.33%
青岛福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13.34%
成都鲁信菁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1      1.33%
合计                                         7.5      100.00%

       5.基金管理人:成都鲁信管理公司为成都鲁信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管理人备案号P1064499。成都基金管
理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关联方介绍”。
       6.投资区域及方向:
       成都鲁信基金拟重点投资于成都及周边地区,面向全
国,主要投资方向为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

                                   - 8 -
料及生物医药行业。
    7.基金费用:基金每年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减
已返还本金)的2%向成都鲁信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合计最
多不得超过基金总规模的10%。
    8.出资方式:基金采用承诺出资制,根据项目的投资进
度安排出资;预计基金成立后首期出资20%;原则上后续在
投资期内分四期出资,每期20%,上期投资金额超过70%后方
可下期出资到位。
    9.收益分配:原则上按照“即退即分”原则,按顺序首
先返还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其次向有限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分配年化6.5%基准收益,对于超过业绩
报酬计提基准部分的超额收益的20%,作为业绩奖励向管理
人支付。
    三、投资方案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
则。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协议约定份额平等地对成都鲁信基金
进行出资。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鲁信基金的设立有助于不断深化公司在川渝地区
的布局,抓住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等战
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机遇,发掘优质项目,分散投资风险,优
化投资结构。

                       - 9 -
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及代表予以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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