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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信创投: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30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交易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任辉先生、刘
健康先生、唐庆斌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任辉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
董事时间已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
规定,其本人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任辉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选举胡元木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刘健康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独
立董事时间已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
关规定,其本人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刘健康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张志勇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名,人数达到
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元木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务
处处长、山东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常
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兼任金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3 月起担任鲁信创业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庆斌先生:曾担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齐鲁期货经纪
公司总会计师、东方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北
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担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张志勇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编辑职称。1994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证券时报主任、编委、社长助理、
副社长。现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铭普光
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自 2020 年 9 月起担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任辉先生(已离任):曾任山东省菏泽市商业局会计科
长,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主任,山东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
等职。2014 年 3 月-2020 年 3 月担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健康先生(已离任):曾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研究助理教授、研究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卓越计划特
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
长,生物医学信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线粒体生物
医学研究所所长,西安交通大学-雀巢研发中心营养与健康
联合实验室中方主任,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生命科学研究所常
务副所长,陕西省营养与健康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南加
州大学药学院兼职教授。2014 年 9 月-2020 年 9 月担任鲁信
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1%以上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
 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出席董   参加现场   参加通讯会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胡元木         10           2           8          0       0           否
张志勇         2            0           2          0       0           否
唐庆斌         13           0           13         0       0           否
 任辉          3            0           3          0       0           否
刘健康         11           1           10         0       0           否

         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董
事会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出席股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东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胡元木        3            3         0       0           否
 张志勇        0            0         0       0           否
 唐庆斌        4            3         0       1           否
  任辉         1            0         0       1           否
 刘健康        4            2         0       2           否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
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委员,在各自任期内,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召集或参加
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
治理水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履行职责,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讨论
交流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针对 2020
年年报编制工作,我们听取了董事长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项目投资情况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审计进展
及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对重要事项予以特别关
注,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以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在相关事项的决
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
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关联交
易程序合规,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 2020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
该薪酬标准规范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推行
的全员目标责任考核与激励体系,我们认为,该薪酬政策有
利于激励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名并聘任
葛效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
提名并聘任段晓旭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我们查阅了葛效宏
先生、段晓旭女士个人履历相关情况,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合法有效。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19 年度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方 案 为 : 以 2019 年 末 总 股 本
744,359,2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1.5 元(含
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165.39 万元,剩余
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20 年公司实际经营
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
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完成了 4 份定期报告、60 则临时公告的编制
和披露工作。2020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
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
产运营、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
制度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
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为公
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下设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认真勤
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
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
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