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鲁银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董事会召开程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调整后的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修订后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编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改善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营和
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经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等填补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
综上所述,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
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名黄琦先生、张连钵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刘惠萍女士、钟耕深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通过了解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
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黄琦先生、张连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名刘惠萍女士、钟耕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汪安东、王咏梅、董志勇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