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山东 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系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事先提交的相关材 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本议案进行审核后,我们认为,出售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 的规定。 独立董事:汪安东 刘惠萍 钟耕深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