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鲁银投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2-2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二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杨耀东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黄   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张连钵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张星贵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汪安东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刘惠萍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钟耕深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1
目录................................................................................................................................ 8
释义................................................................................................................................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1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3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9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0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2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2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4
第五节 备查文件........................................................................................................ 30




                                                                     8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
                   指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或鲁银投资
本次发行、本次非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
                   指
公开发行                为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
山东国惠           指
                        司)
国惠改革发展基金   指   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
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yin Investment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2 号楼 19 层

    注册资本:56,817.7846 万元

    股票简称:鲁银投资

    股票代码:600784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1993 年 9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杨耀东

    联系电话:0531-59596777

    传真号码:0531-59596767

    邮政编码:250101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2 号楼 1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68413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网络技术
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羊绒制品
的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耐火材料、燃料油、
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
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1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26 日,山东省国资委授权单位山东国惠出具《关于鲁银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11
告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
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申
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
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鲁
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9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2 月 16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00002 号),确认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账号:232500003326)实际收到特定
投资者认购鲁银投资非公开发行 107,474,431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之认购资
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450,317,865.89 元,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
    2022 年 2 月 16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鲁银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00003 号),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7,474,43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9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450,317,865.89 元。经此发
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675,652,277.00 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止,鲁银投资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50,317,865.89 元,扣除发


                                     12
行费用人民币 5,958,872.63 元(不含增值税),鲁银投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44,358,993.26 元(大写:肆亿肆仟肆佰叁拾伍万捌仟玖佰玖拾叁元贰角陆
分),其中增加股本 107,474,431 元,增加资本公积 336,884,562.26 元。
    本次发行费用具体如下:
                  项目                            不含税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                                      4,795,420.75
                会计师费                                             207,547.17
                 律师费                                              235,849.05
               信息披露费                                            471,698.11
                 印刷费                                               35,849.05
                 登记费                                              101,390.97
                 印花税                                              111,117.53
              发行费用合计                                      5,958,872.63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3
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股分配现金红利 0.031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4.22 元/股调整为
4.19 元/股(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07,474,431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鲁银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9 号)中本次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107,474,431 股新股的要求。

    本 次 发 行 山 东 国 惠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认 购 79,065,539 股 , 共 计
331,284,608.41 元。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 28,408,892
股,共计 119,033,257.48 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
制的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对象,通过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仍需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14
的有关规定除外。


(六)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费用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0,317,865.89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5,958,872.63 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4,358,993.2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符合《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354.21 万元(含本数)的要
求,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07,474,431 股,发行对象为山东国惠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
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山东国惠

发行对象名称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3 层

法定代表人            尹鹏

注册资本              3,00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MA3C5EJ69D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2016 年 1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托管经营;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投资管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山东省国资委(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3 层

                                         15
通讯方式             0531-68972768


    山东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山东国惠 100.00%股权,由此,山东国惠的控股股东
及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山东省国资委。

    2、发行对象——国惠改革发展基金

发行对象名称         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2 层 320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总额             6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3C9KLP5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6 年 4 月 25 日至 2031 年 4 月 24 日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投资咨询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项目策
经营范围
                     划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2 层 3203

通讯方式             0531-68972720


    国惠改革发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山东国惠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


(二)认购数量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79,065,539 股股票,山东国惠改革发展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 28,408,892 股股票。


(三)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山东国惠和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其中,山东国
惠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为山东国惠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均为公
司关联方。


(四)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最近一年内,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并

                                         16
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了已披
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信息披露。


(五)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发行对象出具的《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缴款的说
明与承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
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
化安排或直接、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除外)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
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根据《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缴
款的说明与承诺》,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的实缴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
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的上
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对外募集(自山东国惠改革发
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处募集的实缴出资除外)、代持、结构化安
排,或直接、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除外)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
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7
   名      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保荐代表人:唐听良、曾丽萍
   办 公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联 系 电 话:0531-68889038
   传      真:0531-68889001


(二)发行人律师

   名      称: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耿国玉
   经 办 律 师:马士彬、胡友斌
   办 公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1111 号济南华润中心 55-56 层
   联 系 电 话:0531-66590909
   传      真:0531-66590906


(三)审计和验资机构

   名      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胡咏华
   签字会计师:杨春强、栾贻磊
   办 公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联 系 电 话:010-82330558
   传      真:010-82327668




                                    1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股东性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
  1                                    134,828,570            23.73      国有法人
          限公司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
  2                                     28,278,018             4.98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3       孙向东                        14,068,800             2.48     境内自然人
  4       冯建屏                         8,500,425             1.50     境内自然人
  5       柳恒伟                         6,986,583             1.23     境内自然人
  6       胡杏清                         4,770,900             0.84     境内自然人
  7       杭州九硕实业有限公司           3,798,600             0.67    境内非国有法人
  8       郑潇潇                         3,527,966             0.62     境内自然人
  9       李长春                         2,882,167             0.51     境内自然人
 10       张馨悦                         2,832,800             0.50     境内自然人
                 合计                  210,474,829            37.0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
他情况,考虑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
 1                                      213,894,109            31.66      国有法人
        限公司
        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
 2                                       28,408,892             4.20      国有法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
 3                                       28,278,018             4.19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4      孙向东                           14,068,800             2.08     境内自然人


                                           19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5      冯建屏                         8,500,425           1.26     境内自然人
 6      柳恒伟                         6,986,583           1.03     境内自然人
 7      胡杏清                         4,770,900           0.71     境内自然人
                                                                   境内非国有法
 8      杭州九硕实业有限公司           3,798,600           0.56
                                                                         人
 9      郑潇潇                         3,527,966           0.52     境内自然人
 10     李长春                         2,882,167           0.43     境内自然人
                 合计                315,116,460          46.6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568,177,846 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
至 675,652,277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
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本次
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财务
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
险能力。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2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
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收入规模,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若公司拟
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
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
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
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21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9 号)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的要求,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鲁银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认购对象用于认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出资
等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的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
行融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
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的认购对
象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公司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
                                     22
有效。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
会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
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23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2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刘贵萍




    保荐代表人:

                           唐听良            曾丽萍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
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马士彬                             胡友斌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耿国玉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6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 3-00041 号、大信审字[2020]第
3-00487 号、大信审字[2021]第 3-00153 号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胡咏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合伙人)
                         杨春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已离职)
                         师   涛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已离职)
                        郭俊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7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信验字[2022]第 3-00002 号、大信验字[2022]第
3-00003 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胡咏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合伙人)
                       杨春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
                       栾贻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8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函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及母公司口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 3-00041 号、
大信审字[2020]第 3-00487 号、大信审字[2021]第 3-00153 号)。
    在本函出具日,签署大信审字[2019]第 3-00041 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郭
俊军,签署大信审字[2020]第 3-00487 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3-00153
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师涛,因个人工作变动,已从本所离职。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9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30
    (本页无正文,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