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鲁银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2022-06-1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鲁银储能公司增资事宜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事先提交的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材料,我们进行了事
前审核。鲁银储能公司其他两名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事
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系鲁银储能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购置办公楼事宜的事前审核意见
我们就公司购置办公楼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沟通,认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三、关于山东盐业相关承诺延期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我们对山东盐业相关承诺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承
诺方申请对相关承诺进行延期符合实际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 2 亿元预留价款处置事宜的事前审核意见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本
次关于 2 亿预留价款的处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事先提
交的相关材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汪安东 刘惠萍 钟耕深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