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鲁银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2023-04-2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事先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我们进行了事
前审核及必要的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业
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服务经验,其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汪安东 刘惠萍 钟耕深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