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1-02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
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5、根据财政部的通知,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
执行新租赁准则时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衔接规定,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经营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
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采用假
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
作为折现率)计量。
1、资产负债表: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
2、利润表: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
费用”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
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前期
较高,再逐年减少)”的特点,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原准则下相等。
3、现金流量表:新租赁准则对现金流总额不构成影响,只影响现金流量表项目
列示,原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中列示(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结束的租赁合同就实施新租赁准则
的影响进行评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期初资产 24.81 亿元、期初负债 29.10 亿
元,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 4.08 亿元,减少盈余公积 1,794.76 万元,减少少数股东权
益 434.36 万元,资产负债率提高 15.11 个百分点。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