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东 锅: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3-07-01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30日在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公司本部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572863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4476%,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兴旺主持。会议通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事项: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赞成15728638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赞成15728638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15728638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15728638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姓名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数 % 股数 % 股数 %
罗晓红 157286381 100.00 0 0.00 0 0.00
刘 斌 157286381 100.00 0 0.00 0 0.00
六、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赞成15728638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15728638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自贡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胤能、殷智能到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