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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锅炉:对外投资公告2004-06-29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4-021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方名称:
    ⑴能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能源投资公司”)
    ⑵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锅炉工业公司”)
    ———投资数量:510万元人民币。
    ———投资期限:自被投资公司注册之日起20年内。
    ———投资项目名称: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中港合资经营企业,简称
“深圳控制公司”),拟注册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区路
    ———投资收益率:年产值预计为1.03亿元,毛利率35%,税后利润率6.87%。
投资回收期约1.5年。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控制公司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510万元,占
51%;能源投资公司出资拟出资290万元,占29%;锅炉工业公司拟出资200万元,占
20%。
    本公司2004年6月28日本年度第四次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发起设立深圳控制公
司、并向该公司投资人民币510万元的决议。合资设立深圳控制公司在获得有权
部门批准后,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⑴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
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兴旺,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27万元。本公司与深圳控制公司存在着产品经营的配套关联关系,与其他投资
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⑵能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能源投资公司”),注册地址:中国香港,法
定代表人:马德龙。
    ⑶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锅炉工业公司”),民营企业(前身
为本公司控股的东方锅炉实业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
村,法定代表人:黎仁超,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各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不涉及无形资产和股权出资。
    深圳控制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批发及生产工业控制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
、仪器仪表成套、电站控制设备、DCS控制系统、协调控制系统、FSSS控制系统
、环保产品控制系统、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监控系统、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
件、机电设备安装及材料。
    四、合资各方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
    2004年6月8日,合资三方法定代表人易兴旺、马德龙和黎仁超分别代表合资
各方在自贡市签署《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
企业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法律法规设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合营期限为二十年。
    自工商局签发营业执照起30天内,合资各方缴付认缴出资额的五分之四,其余
投资额在工商局签发营业执照起60天内缴清。
    合资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3名董事,能源投资公
司和锅炉工业公司各自委派1名董事。
    合资经营合同及深圳控制公司章程,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后才能
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组建深圳控制公司系在东方锅炉电站自控设备技术和经营力量基础上整合形
成,意在实施本公司3+X战略发展思路(即本公司重点发展电站锅炉、核电及容器
辅机、环保产业等三大主业,大力发展自控产业等),依托发电设备自控产业拓展
发展,形成资产优良、人力资源优化、引进战略投资方,采用合理的资本结构,形
成产权明晰、权责分明、自主经营、规范运作的现代化企业。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该项投资不存在因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仅存在市场经营的
风险。由于深圳控制公司是依托本公司主营的电站锅炉配套自控产业,故发电设
备的市场波动有可能波及深圳控制公司的经营。故此,深圳控制公司实施依托发
电设备、冲出发电设备市场的发展思路。
    六、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
    2.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
    3.经与会董事和签字确认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