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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锅炉:2007年度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7-04-26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7-022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召开第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07年4月14日以送达和电话、传真结合的方式发出。2007年4月24日下午2:30在公司本部召开了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董事陈可寿、独立董事刘斌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分别委托董事吴焕琪、独立董事罗晓红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晓仑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告临2007-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㈠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公司本部
    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7年度预算报告
    5.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㈢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3.截止于2007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或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㈣登记方法
    2007年6月4日(星期一)为会议登记日。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
    联系电话:0813-4735800/4734600
    传真:0813-2203200转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643001
    联系人:姚志光、邹云珠
    ㈤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㈥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所有提案具体内容。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