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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04-07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项:
    一、《199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1996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51.6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6221.38万元;总额6351.68万元;净利润4287.85万元;每股收益0.203元,每股 净资产2.033元。
    二、《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996年度公司共实现税后利润42878518.75元,提取10%法定化积金4287851.88元,提取10%公益金4287851.85元,加上1995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344220.85元,1996年末的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85647035.84元。董事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股0.28元( 含税)派发现金红利,计分配出59155930.68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至下一年度。上述方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时间、办法另行公告。
    五、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1997年5月18日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
    3、会议内容:
    (1)审议《199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审议《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参加会议办法
    (1)凡是在1997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1997年5月13日到5月14日持股东帐户 卡及个人身份证,代理人还需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董事会秘 书处登记。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
    邮政编码:643001
    联系电话:0813-22.1131-2523。3469
    传真:0813-2203200
    联系人:贺建强
    (3)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