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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1998-03-20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998年度第一次会议于3月19  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11名董事中,7名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1997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告;
    2、审议通过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7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310.40万元,在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431.04万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431.04万元后,加  上96年结转,可供分配利润共6097.43万元结转至1998年度,为了公司发  展的需要,董事会提出本年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根据总经理文秉友的提名,聘任秦林生、易兴旺、钱锦清为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赵登江、王国枢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事项,除第1项和第5项外,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其他事项,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并另行公告。
    附:新任副总经理简历:
    秦林生:52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处长、  办公室主作、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东方锅炉厂副厂长。持有公司股票0股。
    易兴旺:34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副处长、处长、分厂厂  长、总经理助理、东方锅炉厂副厂长。持有公司公司股票0股。
    钱锦清:52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处长  、副总经济师、东方锅炉厂副厂长。省厅拔尖人才。持有公司股票0股  。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