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轻纺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0
轻纺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2-00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传真、E-MAIL 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
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雄健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各议案后形
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
形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1 年
1
轻纺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
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发生。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2-008)。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1,465,790,9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轻纺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9,868,639.20 元(含税),分
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95,634,871.25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2-009)。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
公开市场价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
以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2-010)。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
3
轻纺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临 2022-012)。
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借助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活动,结合公司实际自查自
纠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三会”
运作规范,会议召开、决策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经营层勤勉履职,
能够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要求执行各类重大事项,在履行职
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滥用职权损害
股东或职工利益情况的发生。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天健审【2022】2770 号),认为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公司加强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监察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进行了
评价,认为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
缺陷。
4
轻纺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
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涉及公司下属北市场、东升路市场、东市场等外
围与金柯桥大道接壤区域的相关征迁工作签订了《轻纺城大桥维修改
造工程涉及轻纺城股份公司征迁补偿协议》。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
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聘请评估机构
对沿线涉及商铺(1 户)进行了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商铺补偿价
格,以实际发生金额确定改迁项目补偿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以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作为拆迁商铺的拆迁补偿价格,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确定改
迁项目的金额,即作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4)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
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前,
5
轻纺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未发现参与相关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同时,监事会对上述定期报告均签署了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