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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轻纺城:轻纺城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2022-09-15  

                           轻纺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2-0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
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公
司就前述事宜公告如下:
    2017 年 6 月,为解决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
题,结合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开发经营集团对 2012 年重大资产重
组时作出的承诺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截至目前,开发经营集团下属国
际面料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新西市场)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近日,公司收到开发经营集团《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函》,
拟对新西市场处置相关承诺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原承诺的具体内容
    开发经营集团承诺:新西市场建造竣工后 3 年内,完成原西市场
经营户的安置工作、招商工作取得实效后,并具备良好盈利前景时,
将其注入上市公司。如延长的承诺期间内,该等资产仍不符合注入条
件,开发经营集团将采取相应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现状
    新西市场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竣工,根据承诺约定,应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资产注入或以适当方式处置。
    三、拟变更内容
    目前新西市场已完成原西市场经营户安置工作,正在进一步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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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纺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中,尚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开发经营集团拟采取相应措施以彻
底消除同业竞争,由于相关资产需履行审计、评估及国资审批程序,
预计无法在 9 月完成,提议将承诺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即 2023 年
3 月 31 日。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建华、
虞伟强、王海明、何明回避本项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
中 5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
行了审查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目前实际
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3、同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
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控股股东
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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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纺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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