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3-06-25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13-011 号
京能置业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
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
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 3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 2 年。
京能集团委托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发放贷款。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在 2 名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 3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
2 年。京能集团委托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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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发放,借款年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加承担相关税费
执行,共计约 6.52%(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6.15%上浮 5.94%
执行),借款期间利率随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做相应浮动,年手续
费为借款总额的 0.5%。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贷款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有损
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
议过程及表决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交易各方关联关系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45.26%的股份。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京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 7000 万元人民币(占 70%)、京能集
团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占 30%)。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京能集团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由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和北京国
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合并重组后新设成立。该公司为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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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设立并授权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
资本为:13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海军;经营范围: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
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于
1992 年。2006 年 2 月,京能集团收购了该公司;2006 年 5 月,京能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股东分别为京能集团和北京京能能源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 98%和 2%。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国忱;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
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
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概况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1、交易价款
贷款 3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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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期限和方式
贷款期限起始日一次性提取本金。
3、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
五、备查文件
1、京能置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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