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8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15---005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上午 8: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
坊路 8 号天创科技大厦十二层西侧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京付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总经理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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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2015 年业务发展计划,公司拟进行现金
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45,28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057,6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将
结转至下一年。公司 2014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对于房地产项目后续开发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剩余未
分配利润将用以保障公司项目的开发进度。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符合广大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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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50 万元人民币;同时聘请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15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内
控审计费用 22 万元人民币。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委贷利率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形成以下决议“同意京能置业与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
订委托贷款合同,额度为 4 亿元人民币;同意京能置业与天津海航东
海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额度为 8 亿元人民币;同意京
能置业与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额度
为 6.4 亿元人民币。上述贷款期限 3 年(可以提前还款),年利率 10%。
京能置业委托浦发银行和平里支行发放”。
现同意将上述委托贷款的年利率由 10%变更为年利率 9%。将之前
发放的年利率为 10%的委贷变更为 9%(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
新发放的委贷年利率均按 9%执行。
十二、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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