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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8亿元开发贷款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6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不超过 8 亿元开发贷款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天津海航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不超过 8 亿元开发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
    在听取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
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朱莲美               陈   行              刘大成


                                         2019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