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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关于与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19-009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源深租赁公
        司”)通过“售后回租”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预计融资金
        额不高于 50000 万元,期限 3 年,租赁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
        款基准利率。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 12 个月内,与北京源深租赁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在 2 名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公司与
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形式开展融资租赁

                                       1
业务获取资金。融资金额不高于 50000 万元,期限 3 年,租赁利率不
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售后回租”的标的物为我公司控股子
公司持有的天创科技大厦办公区域、天创科技大厦地下商业和地下车
库、四合上院项目未售地上商业用房和地下库房及地下车库、国典华
园项目地下车库以及银川天下川项目未售商业用房, 上述标的物的
评估值预计为 61155.04 万元。
    2. 北京源深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北京源
深租赁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 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0 号院 1 层 01 号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105,000 万元
    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17 日
    经营范围: 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
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
询;技术开发;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
    主要财务指标:2018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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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资产总额:3,748,020,348.04 元,净资产:1,266,956,741.28
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248,183,375.57 元,净利润:64,769,539.70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天创科技大厦办公区域、
天创科技大厦地下商业和地下车库、四合上院项目未售地上商业用房
和地下库房及地下车库、国典华园项目地下车库以及银川天下川项目
未售商业用房。
    2、标的物权属:归属公司所有。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北京源深租赁公司签署《售后回租项目融资租赁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物:天创科技大厦办公区域、天创科技大厦地下商业和地
下车库、四合上院项目未售地上商业用房和地下库房及地下车库、国
典华园项目地下车库以及银川天下川项目未售商业用房。
    2.融资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
    3.融资期限:3 年;
    4.租赁利率(融资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存量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
用率,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资金到位后,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
应增加公司当期的财务费用。在售后回租期间,不影响公司对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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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在 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
回租”业务的议案》。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
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融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表决。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
议过程及表决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
资拓宽了本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京能源深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北京京能源深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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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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