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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37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 号天创科

技大厦 12 层西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7,023,6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45.7126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建裕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 董事田野先生、独立董事
陈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监
事斯萍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
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股权比例向天津
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7,013,645       99.9951         10,000      0.004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京能置业
        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1       按股权比          2,030,000   99.5098   10,000    0.4902      0      0.0000
        例向天津
        和创房地
        产开发有
       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股权比例向天津和创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15.2%的间接股权
比例为天津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不超过 12160 万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
所
     律师:李予涵、汤雅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