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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6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2 号
院 4 号楼 2 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07,9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1.1326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长周建裕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陈行先生、独立
董事刘大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
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东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票 比例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A股       2,188,800           77.9514    619,100 22.048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京能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
 1       能 源 集 团 有 2,188,800 77.9514 619,100    22.0486      0   0.0000
         限责任公司
         申请股东借
         款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204983645 股,
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京能
集团申请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股东借款不超过
11.3 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 7.2%,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借款
金额、利率以及期限以公司与京能集团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
所
     律师:李予涵、汤雅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