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07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 二 一 年 九 月 十 六 日
京能置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30 分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2 号院 4 号楼 2 单元公司
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工作人员。
序号 会 议 内 容
一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 宣布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幕
三 审议如下议案
1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四 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
五 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 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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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 议 内 容
七 监事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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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置业”)拟
以 36084.67 万元人民币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协议收购北京金泰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地产”)持有的北京
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富公司”)100%股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1]155 号),评估值为
36084.67 万元,本交易转让金额为 36084.67 万元。现将股权收
购事宜提报如下:
一、标的公司概况
1.丽富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1 日,为金泰地产全资子
公司;丽富公司注册资金 20000 万元,是一家以开发建设保障性
住房为核心业务的房地产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金泰地产 100%
全资所有;丽富公司产权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丽富公司先后开发建设了金泰丽富嘉园项目和大兴采育
回迁安置房项目,目前在建项目为丽富嘉园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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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丽富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84,563.14 万元、资产净额
31,132 万元、营业收入总额 1288.01 万元,净利润 137.69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7.69 万元。截止 2021 年
06 月 30 日,丽富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92138.83 万元、资
产净额 30726.99 万元、营业收入总额 326.49 万元,净利润-40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5 万元。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丽富公司将纳入京能置业合并报
表范围,京能置业不存在为丽富公司担保、委托丽富公司理财的
情况,丽富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金泰地产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 日,为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4 号 12 幢 2 层。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方程,注册资本:15.6 亿元,主营业务:
房地产项目开发、物业管理。
2.2014 年,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司控股股东北
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与北京京煤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进
行了合并,导致京煤集团下属企业金泰地产与公司形成了同业
竞争。京能集团多次研究解决途径,制定解决方案,对于金泰地
产现有业务决定于三年内完成退出,不再拓展新项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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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临 2021-001 号)。
3.金泰地产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相互独立。
4.金泰地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底,金泰
地产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58.98 亿元、净资产 9.28 亿元,金泰
地产 2020 年营业收入 33.63 亿元,利润总额 0.50 亿元,净利
润-0.53 亿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本次股权收购的对价以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基准。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易
标的丽富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
值 36084.67 万元人民币。
2.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本次股权收购价
格不高于丽富公司净资产评估值。净资产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
增值 10403.31 万元,增值率为 40.51%。主要原因如下:
(1)流动资产:增值 6515.86 万元,增值率为 8.93%,主
要为存货金泰丽富嘉园 1-3 期尾盘及 4 期在建项目市场价值扣
减后续成本及相关税费后高于账面成本。
(2)投资性房地产增值 1679.68 万元,增值率 12.45%,主
要原因为投资性房地产租金价格上涨所致。
(3)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 2375.00 万元,增
值率 249.20%,主要是自用配套商业用房的市场价值高于企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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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成本。
四、审计、评估情况说明
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分别对丽富公司进行审计、评估,
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均已全部完成。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1]0011192 号),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丽富公司资产总
额 90060 万元,负债总额 64379 万元,所有者权益 25681 万元,
资产负债率 71.48%。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1]155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值为 36084.67 万元。
五、主要合同条款说明
1.合同主体
转让方:金泰地产;受让方:京能置业;目标公司:丽富公
司。
2.交易价格
该价格由双方以目标公司审计评估基准日,经双方认可的
审计报告、经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
3.支付方式
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按照以下约定顺序及条件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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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笔付款:本合同生效之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
付转让价格的 50%;
第二笔付款:交接完成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转
让价格的 50%。
转让方应当在收到前述每笔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受让
方出具记载前述款项之收款凭证。
4.关于重大风险的承诺
(1)转让方承诺,如因相关房屋建筑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而
开工建设,所引发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使目标公司及受让方
受到的所有损失由转让方承担;如因其与昆山鼎丽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所引发的行政处罚或
民事赔偿,使目标公司及受让方受到的所有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如因其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人民政府履行《拆迁协议书》存在
违约情形所引发的民事赔偿,使目标公司及受让方受到的所有
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2)转让方承诺,丽富嘉园一、二、三期相关的拆迁费用
已结算完毕,如因各种原因增加的拆迁补偿费用而对目标公司
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3)转让方承诺,丽富嘉园四期销售及政府核价、五期拆
迁等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需要与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审
批时,给予目标公司及受让方必要的协助。
5.违约责任
(1)转让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向受让方完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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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交接工作,逾期超过 45 日仍未完成交接工作的,受让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转让方除应支付协议解除前已发生的违约金、返还
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方因协
议解除而发生的全部损失。
(2)转让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股权交割全
部工作,逾期超过 45 日仍未完成交割工作的,受让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转让方除应支付协议解除前已发生的违约金、返还受让
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方因协议解除
而发生的全部损失。
(3)转让方或者标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当
赔偿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
在完成股权交割后,受让方发现目标股权或标的企业相关
资产在交割完成日前存在权属争议、瑕疵或者存在抵押、质押、
查封等权利限制或第三方权利的;
在完成交接后,受让方发现标的企业相关资质、证照、许可、
批文等存在瑕疵,影响标的企业对其合法持有和使用,或影响标
的企业生产经营,或致使标的企业遭受处罚的;
若因交割完成日前标的企业存在土地审批手续不全、土地
权属存在争议、项目审批验收不规范、生产经营违反国家及地方
要求等违法违规情形,从而造成标的企业在本合同生效日后遭
受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的。
6. 其他重要条款
(1)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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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转让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有关资产
的损益均由受让方承担。
(2)其他事宜
转让方承诺,在受让方支付首付款后 15 日内全额偿还其与
标的企业的借款及利息。
本合同签订后,若项目四期政府回购价格未达到收购评估
价值及预期收益,则低于受让方预期收益部分由转让方补偿给
受让方。
7.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
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丽富公司 100%的股权,
丽富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关
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扩大公司保障房
领域的业务范围,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
接影响,对公司未来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
价款以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核准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
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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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京能置业拟以 36084.67 万元人民币通过北京产
权交易所协议收购金泰地产持有的丽富公司 100%股权,收购总
金额为人民币 36084.67 万元。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京能集团需回避表决。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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