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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5-12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 二 二 年 五 月 二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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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00 分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2 号院 4 号楼 2 单元公司
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工作人员。


 序号                      会 议 内 容
  一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     宣布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幕
  三     审议如下议案
   1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3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4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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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 议 内 容

 7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8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 15 亿元保障房 ABS
       的议案
 四    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
 五    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    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七    监事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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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莲美女士、陈行先生和刘大成先生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履职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朱莲美女士,现年 59 岁,管理学博士,具有会计师、非执
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
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苏省冶金经济管
理学校(现江苏大学)讲师。
    陈行先生,现年 54 岁,经济学博士。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网信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
东湖科技金融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前海金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总部执行董事;北京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风险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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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丰合投资有限公司投委会主席。
    刘大成先生,现年 54 岁,工学博士,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生
产工程专业高级访问学者。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清华大学互
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物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产业发
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凯南商学院联合副
教授;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九洲恒昌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朗夫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大学经济
学院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兼职
客座教授;曾任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清华
大学工业工程系党委副书记、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生产工程研究
所访问教授。
    三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本公
司系统内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1%以上股份;不为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三名独立董事及
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本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三名独立董事均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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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能按
时出席会议(含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对每次董事会
所列明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含通讯表决方式董事会
会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的议案资料,独立
董事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客观审慎的思考和研究,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并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积极参
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
见,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决议执行情况,
并依法客观地对公司的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
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                          委托出席
       姓名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朱莲美              10               10                    3
      陈 行               10               10                    2
      刘大成              10               10                    2



    (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审
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
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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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与监督作用,能够在审议议案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并
严格按照授权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召开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朱莲美                         6                        3
        陈 行                          6                        6
        刘大成                         6                        5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法律合规委员会)。
朱莲美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陈行任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法律
合规委员会);刘大成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三位独立董事的上述任职符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
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16 次会议,独立董事均
能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职。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层面均能很好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
司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详细沟通议题的起
草背景和具体内容,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供独立董事决策。
    在定期报告工作期间,公司管理层认真详细的向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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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在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以便在审计机构进场之前,独立董事能够充分了解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及
时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通过会谈沟通审计意见及重
要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下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4 亿元开发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
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2.独立董事对收购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最终
交易价款以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核准备
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
价合理、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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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租赁样板间、售楼处精装修工程施工,及样板间室内精装修
及景观示范区工程施工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
    4.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售后回租”业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本次融资拓宽了本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
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 1.65 亿元,
具体事项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海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公司为在京已设立以及未来可能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出具项目质量担保函;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参股公司天津和创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以上事项均已分别经 2019 年及 2020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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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问题,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
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的总经理王怀龙先生;副总经理徐
安忠先生、王海平先生、马俊先生;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于进
先生及财务总监张捷先生,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且实绩良好,符合履
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董事会秘书于进先
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法》规定的任
职资格,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
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核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参照同等规模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薪酬水平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进行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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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在聘
任期间,能够较好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决定,增
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
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认真履行避免、消除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同业竞争承诺,对于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公司与金泰地产
同业竞争问题,多次研究解决途径,制定解决方案,对于金泰地
产现有业务计划于三年内完成退出,不再拓展新项目,以彻底解
决同业竞争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同业竞
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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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发生。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不断加强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
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
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
规范运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
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高效、合规、科学决策
做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 2021 年历次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独立董事加强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持续密切关
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科学严谨为公司的发展建言
献策,诚信公正地进行监督和表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合理性,推动公司运营发展的高效性和持续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证监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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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的
决策。不断自主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以专业助推决策形成,以
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为公司
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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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
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
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
职责,积极有效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2021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引领管理层及全体职工爬坡过
坎,砥砺奋进,紧盯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懈奋斗,围绕公司发展
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高质量
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了
“十四五”良好开局。



           第一部分    2021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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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
    2021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换届工作依法合规,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甄选,并对其任职
资格是否符合监管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候选人具备相关任职资
格后,将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员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最终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昝荣师先生、王怀龙先生、
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朱
莲美女士、陈行先生、刘大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同时进行了换届,每位董事充分发挥各
自专业优势,分别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及战略方面为董事
会决策做好先期准备。
    (二)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确保股东能够行使股东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
召集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5 次。公司董事会秉承公平、公正、合理的工作态度,认真安
排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和议案,确保每位股东在会议上能够
对每一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做到尊重每一位与会股东的意见。
召开会议时,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实行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保障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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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能够平等对待全体股东,
确保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决议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逐一落实
决议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数十项议
案,议案涉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竞买土地、融资
事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
项,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确保各项决策依法合规。公司董事会重
视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跟踪和监督,确保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落
实。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
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
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及时询问
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为公司经营献计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
行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严格审议各项议案
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
见,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履行前置决策及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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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1 次、战略委员会(法律合规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 5 次。公司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在审议定期报告时,审计委员会认为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的薪酬进行了决策;战略委员会(法律合
规委员会)对收购股权、股权转让、竞买土地等事项进行了决策;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换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
了决策。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均能认真履职,及时提出重要的专
业性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寻找融资渠道,为项目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引领管理层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拓宽
融资渠道,寻找低成本的融资渠道,置换高息负债,降低融资成
本,为项目开发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公司现金流健康运行,不断
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多管齐下“降杠杆”,通过加速销售回款、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等多种方式降低杠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融资方面重点决策了以下事项:同
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5 亿元贷款,贷款期限 1 年,融资综合
成本不高于 6.74%/年;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5 亿元
(视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提款)永续信托贷款,用于公司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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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开发建设。永续信托贷款期限 2+N 年,融资综合成本不
高于 7%/年。公司管理层为加强对项目投资的风险防控分析及后
续运营阶段的差异分析与项目管控,建立了项目前期投资测算
及全过程现金流效益监控体系,为项目运行提供数据支撑,赋能
管理决策。
    三、着力项目拓展,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公司董事会始终将发展视为第一要务,引领管理层依照公
司战略发展方向,着力项目拓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坚持审慎投资、区域深耕原则,按照“十四
五”规划统筹谋篇布局,持续优化公司项目梯次储备,进一步增
强企业发展动力。与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联合以底价竞
得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GZGJC-03 地块,新增土地储备面积 2.17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规
模 4.78 万平方米。完成对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
收购工作,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17.09 万平方米,总建筑规模 53.69
万平方米。
    新项目的拓展为公司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以及有力支撑,为公司今后年度的经营业绩提升打下了坚实的
基础,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坚持党的领导,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的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
理专项行动的公告》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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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照公司治理自查清单进行深入梳理、自查,查
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认真完成了专项自查工作。
公司通过自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
基础,增强公司独立性和透明度,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坚持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有效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指
明方向,提出目标,统一思想,提振士气,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
教育,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运作机
制有机结合,以伟大建党精神凝心聚力谋发展,为公司高质量特
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战略支撑。
    五、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确保信息披露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不断保持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充
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在“全面监管、从严监管”的背景下,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编制、报送、审核、披露定期和临时
报告过程中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做到披露及时、合规,确保向投
资者及时、公平地披露各项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 4 份定期报告,46 份临时公告,语
言表述简洁明了、逻辑清晰、语言浅白、通俗易懂,在定期报告
中合理、谨慎、客观地披露有助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经营、业务、
业绩及风险等信息,并对财务和经营信息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公
告文件的可阅读性,便于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六、增加多元化沟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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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积极参加北京证监
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投资者保护活动。加强与投资
者沟通,严格按照《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为进
一步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
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
的问题进行沟通。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电话沟通及现场接待
等多种沟通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不断优化沟通渠
道,向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地传播公司有关信息,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七、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2021 年,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
国重要论述,按照北京市国资委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
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
进,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公司完善制度体系,制订、修订了《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合规
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公司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战略
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合署办公。公司严格执行法律审核制
度,除合同必须经法律审核外,重大决策事项、规章制度也必须
经法律审核后才可以履行会议决策程序。公司启动合规管理体
系建设工作,制定合规管理工作方案,经过调研评估、研读资料、
访谈、反复研讨完善成果文件等环节,初步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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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工作。公司持续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务人员专
业能力和水平,切实强化依法合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
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与水平。
       八、压实责任抓细节,安全环保夯实巩固
    董事会要求管理层带领员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
产法》,积极践行“以人为本、幸福置业”安全理念,不断提高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公司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压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保障
了全年安全环保“零事故”和疫情“零感染”目标。
    公司持续推进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环境文化、
安全行为文化建设,编制印发《安全文化手册》。报告期内,公
司充分发挥巡查督导和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提高项目安全环
保及工程质量水平。



             第二部分    2022 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 年,是“十四五”深化之年、落地之年。面对复杂变
化的内、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将秉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带领
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形”与“势”的变化中坚定信心,在“危”
与“机”的转换中把握机遇,在“稳”与“进”的统一中积极作
为,全力以赴做好 2022 年各项工作,为股东创造更多更高的价
值。
    一、着力战略引领,抓实企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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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要引领管理层严格坚持稳健审慎的投资原则,
做精存量、特色发展,有效防控风险。打造绿色地产、加强与能
源业务、战略新兴等业务协同发展。积极响应国家和首都城市建
设的各项政策。面对市场化商品房项目,要以提质增效、高效运
营、合作开发为导向。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五型”地产,保
障上市公司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有效落实 “品质引领、特色发展”要求,坚持低碳为要、
绿色发展。结合控股股东的能源特色,积极探索地产+新能源等
开发模式,向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力。
    二、做实项目储备,扎实落地“十四五”规划
    公司坚持项目储备是基础,将继续合理做好项目梯次储备,
保证公司业绩稳定,健康发展。坚持审慎投资,稳健发展,区域
上聚焦深耕北京,产品上聚焦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定位上聚
焦绿色低碳和智慧科技,紧盯外部土地市场和保障房规划,积极
布局内外部土地和产业资源的开发升级,探索老旧小区改造、棚
户区改造、工业遗存改造等方面城市更新类创新业务。
    继续坚持开放包容的心态,积极践行“走出去”、“请进来”
的理念,从产权、资本、品牌、技术、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
与专业机构、先进产业、优秀企业联手发展,加大“引资”、“引
智”和“引制”力度,蓄势借力发展,放大经济规模,实现合作
共赢。
    三、坚持安全稳健,全力确保行稳致远
    公司将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环保工作,严守安全环保底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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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在安全绿色发展上再发力,营造企业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氛
围。牢固树立新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和工程质
量管理责任,加强生态环保治理,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强化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安全环保管控能
力。
    增强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要求,保持企业疫情防控“零感染”目标。
    四、提升财务管理,着力保障资金链安全
    面对房地产行业去金融化的趋势,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融资
环境依旧严峻。公司董事会引领管理层认真研究国家、地方政策,
尤其加大针对保障房、共有产权房的政策研究力度,创新融资方
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财务业务集中管控,加大统筹调配力度,
尽早实现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提升财务专业分析能力,为公司投
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五、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证
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
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高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继续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始终坚持
“敬畏投资者”理念,尊重投资者,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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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开展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形成良好互动。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引领管理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总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
持以服务首都发展为统领,聚焦提质增效、管理提升,坚持稳健
经营、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品质型、效益型、复合型、高效型、
稳健型的“五型”地产,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的回报
股东、回馈社会!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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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分别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
策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多方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2021 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确保监事会
换届工作依法合规,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张伟先生和刘海燕女士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代会联席会
议选举的职工监事丁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本次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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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公司 2021
年 第 一季 度报 告及 摘 要 、 公司 未来 三 年股 东分 红回 报 规 划
(2021-2023)。
    3.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从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
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和重
点关注,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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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检查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履行了全过程
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及时了解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遵照执行,各项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
制制度和体系等各类制度相对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尽责、遵纪守法,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通过积极召开会议、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汇报等方式,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积极履行对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财务状况良好,并能够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会计
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同时,公司能够及时关注国家会计法规、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内部财务制度,做到
公司财务体系运作合法合规;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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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公司 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全部按照股东大
会及证监会批准的用途使用,没有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
    4.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审
核,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评价报告能
够全面、如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情况。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批的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经营过程中的关联交易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履行各类审批程序,
并及时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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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围绕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内控管理等工作,加强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工作,及时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意
见和建议,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不断探索建
立更加高效的工作机制,掌握公司经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竭力维护公司权益和股东利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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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结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编制基准
    一、编制期间
    本报告编制日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编制范围
    2021 年度京能置业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司本部(京能
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12 家,分别是北京天创世缘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海航东海
岸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国电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京能
置业(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海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能
育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京石融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京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参股企业 2 家,分别是天津京能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和天津京能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较 2020
年度减少一家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家同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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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下企业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编制依据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
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因本年度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合并报表的期初
数以及比较报表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            编制内容
    一、资产负债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京能置业合并口径资产总额 213.09
亿元,负债总额 170.81 亿元,净资产 42.28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 25.31 亿元,具体数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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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能置业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期末数       期初数(调整后)         增减额        增减率
 资产总额          2,130,931.14       1,902,935.49       227,995.65      11.98%
   流动资产        2,038,257.21         1,812,254.52     226,002.69      12.47%
  非流动资产         92,673.93               90,680.97     1,992.96       2.20%
 负债总额          1,708,132.70         1,490,045.15     218,087.55      14.64%
   流动负债        1,401,899.90             847,013.95   554,885.95      65.51%
  非流动负债        306,232.80              643,031.20   -336,798.40     -52.38%
  带息负债          766,689.98              842,882.80    -76,192.82      -9.04%
 股东权益           422,798.44              412,890.34     9,908.10       2.40%
 归属母公司股东
                    253,109.83              246,943.60     6,166.23       2.50%
 权益
 资产负债率             80.16%                 78.30%         1.86%
 每股净资产
                          3.22                    4.18         -0.96     -22.97%
 (元)

    二、损益情况
     2021 年度,京能置业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1.33 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 1.29 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575 万元。具体数据见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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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能置业合并利润表简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上期数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13,280.53               32,568.92     180,711.61    554.86%
  营业成本              152,870.74                14,550.19    138,320.55    950.64%
  税金及附加             22,222.43                 5,978.53     16,243.90    271.70%
  销售费用                8,138.63                 3,705.99      4,432.64    119.61%
  管理费用               10,614.74                 9,246.29      1,368.45     14.80%
  财务费用               10,748.85                 7,201.83      3,547.02     49.25%
加: 其他收益               778.01                     4.96        773.05
  投资收益                6,752.98                 1,328.90      5,424.08    408.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375.31                  208.94        -584.25    -279.63%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1,177.00                   32.87
  资产减值损失           -1,025.43                    -6.83     -1,018.60   14913.62%
  资产处置收益                0.35                       -
利润总额                 12,908.95                -6,282.78     19,191.73    -305.47%
净利润                    5,570.53                -7,203.21     12,773.74    -177.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575.04                -7,017.58      7,592.62    -108.19%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收益
                             0.26%                   -2.69%         2.95%   不适用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0.16         0.17   不适用

     三、公司资金情况
     2021 年公司经营现金流入 51.26 亿元,经营现金流出 29.41
亿元,经营净现金流量 21.86 亿元;投资活动净流量-1.06 亿元,
主要是收购丽富公司支出;筹资活动流入 33.72 亿元,筹资活动
流出 41.69 亿元,筹资活动净流量-7.97 亿元,主要是本期偿付
带息负债。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3 亿元,期末现
金余额 24.35 亿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融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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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息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调整后)
  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3,264.12             207,556.00
  2          长期借款                       251,175.86             545,326.80
  3          应付债券                        30,000.00              90,000.00
  4         长期应付款                       22,250.00                    -
  5     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                 108,000.00              58,000.00
               小计                         874,689.98             900,882.80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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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7.74 亿 元 。 2021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75.0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主要规
定: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不少于当年公司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0%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为了保持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提振中小股东及
潜在股东对公司后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回
报的相对平稳,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5288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452.88
万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公司目前
每股收益较低,拟不进行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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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有关文件要求,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内容见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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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5月16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能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2019年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
京能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附后),期限三年,继
续与其进行金融合作、接受其提供的服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的签署,将有助于为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以及稳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金融财务支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
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附件:《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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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   年京能财服字第【     】号


甲       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 CBD 国际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邮政编码:100022
电       话:(010)85218500
传       真:(010)85218566


乙       方: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2 号院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昝荣师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2690909
传       真:010-62698299


鉴于:
     1、甲方作为依法设立的财务公司,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2、乙方(包括乙方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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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作为京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与甲方进行金融合作,接受甲
方提供的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方在自身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正常经营活动提供全方位
的金融服务。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甲方为乙方提
供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甲乙双方在合
规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建立全面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实现双方
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乙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
否与甲方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
时委托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存款业务。乙方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
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甲方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
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
    (二)甲方应乙方的要求为其发放贷款。甲方应根据自身资
金能力尽量优先满足乙方的贷款需求,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贷款,
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市场)利率向
甲方支付利息。
    (三)甲方按照乙方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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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服务。
    (四)乙方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可交由甲方办理(如在甲
方经营范围内):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企业债
券承销;乙方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甲方遵
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
费。
第三条 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一)甲方是经依法设立的财务公司,具备为乙方提供本协
议项下金融服务的资格。
    (二)甲方将成立服务小组,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感强的
专业人员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
    (四)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甲方
的工作流程为乙方办理各项业务,乙方要求办理的业务存在违
法或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办理。
    (五)甲方向乙方每月提供其财务报表
    (六)甲方在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
逾期或者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时,或京能集团及其成员
单位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
者经营风险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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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可选择甲方办理相关金融业
务。
    (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开展业务的合理要求,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负责。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叁】年。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协议或
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双方均应在本协议届满前一个月,将是否
续订或延长的意图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资料、
财务数据等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第
三方,但因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而披露信息的除外。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议涉及的具体金
融业务双方将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二)任何一方如遇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
系方式、经营范围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及时通知对方。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应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合理、
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积极合作的态度,适时给予补充修改。经双方
协商,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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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并经双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存款服务而言,乙方在甲方的存款余
额不得超过甲方上一年末吸收存款余额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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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 15 亿元保障房 ABS 的议案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
司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保障房项目发行资产支持证
券(以下简称“ABS”),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发行成本不超过3.8%,并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为公司发行保障房ABS提供增信措施(本次增信措施不
收取公司担保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发行保障房
ABS有利于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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