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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煤能源: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2020-08-11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云南煤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
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补选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补选董事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补选董事的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考察后认
为:李树雄先生具备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且未
发现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
规定的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我们同意李树雄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




        李小军                   郭   咏                 龙   超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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